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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育兒經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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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已經生了2個兒子,但真的很想要一個女兒,
有和先生評估過時間與經濟的負擔,最多可養育3個小孩(極限了), 但是下一胎再試也可能是男生,這樣的話這輩子就真的沒有女兒命了:\'( 和在社福機構的朋友聊天時,剛好聊到領養這個選擇, 可以指定領養子女的性別,但當然是沒有血緣關係的。 若是在“最多養育3個小孩,且已生兩男的前提”下, 網友們會選擇哪一種方式呢?都是沒得後悔的抉擇。 非常感謝回答喔~ (A) 再試第三胎,但可能演變為丸子3兄弟(有可能此生確定沒有女兒) (B) 2個親生兒子+1領養女兒(此生確定有女兒,但無血緣關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