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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真心話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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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讓老公告訴婆婆,如果小孩給小姑申報扶養,你們要繳稅,這樣是增加你們的負擔,所以不能給她報。 讓老公出面去講,引起糾紛的機率會低一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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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的話,連回答都懶,自己直接先報下去。 婆婆小姑有話,就回答說"我有答應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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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地方稅務局免付費電話: 0800-086-969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 (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 例假日除外)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1210 列報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岳父母、祖父母、繼父母等),應符合那些要件? 納稅義務人可以申報扶養本人和配偶年滿60歲或未滿60歲但無謀生能力的直系尊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尊親屬及直系姻親尊親屬),如果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已經年滿60歲,申報時不需要檢附證明文件,只要把基本資料填寫清楚就可以了。如果未滿60歲,除了薪資所得免稅者不可以申報扶養以外,當年度所得沒有超過免稅額的話,就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可以申報扶養。但是為了確認受扶養的直系尊親屬不是免稅的身分,申報時要附上其服務機構掣發的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扣繳憑單或投保單位開立的全民健康保險的繳費收據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以憑認定。上面所說的薪資所得免稅者是指現役軍人、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私立小學和私立初中的教職員(所得稅法第4條第1款及第2款刪除,自101年薪資所得恢復課稅)。例如:103年度受扶養人的免稅額是85,000元,如果被扶養的直系尊親屬未滿60歲而且103年度所得總額沒有超過85,000元,可以認定是無謀生能力,准予列報扶養,如果所得超過85,000元,就不可以申報扶養。 請小姑扶養直系尊親屬(如父母就好) 兒子又不是小姑的 除非 變成領養(兒子變成小姑的...=_=|||...很有事!!) 拒絕到底!!! 不然 告他逃漏稅(罰更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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