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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請問有經驗的職業婦女媽媽
我的預產期是8/4,我恢復上班後婆婆會幫忙帶小孩,但是婆婆跟親戚自己加盟便利商店店都自己顧,合約在9/27號結束後才有辦法幫我帶小孩,現在我不管怎麼算加上我剩下三天年假可用我最晚都要在8/2才可以開始休產假,這樣跟婆婆的時間才兜的上,假設我在7/15就提早生產,那麽多出來的兩個星期假要如何請呢?
2星期而已不可能請育嬰假,更不打算請長期的經濟壓力也不允許我不工作,我們是小公司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產假期間會有同事代勞但也不能太久,不能讓公司跟同事為難,還是直接跟公司商量請無薪假?
麻煩ㄉ家給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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