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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如果我遇到這種情形,若是跟孩子學校同班,我會直接找老師討論一下;如果是安親班同學,會向安親班負責這孩子的老師反映。要盡快讓老師知道,由老師和孩子先做溝通,透過老師向該家長轉達其孩子動向,這樣會比較妥當。 當我們收留一位小客人,一定要負責到他的安全,雖然立場為難,還是要盡快讓他的父母介入管教,以免日後承擔莫須有後果。 曾經有一位好心人,看一個髒兮兮的孩子在路邊,他就把孩子帶回家梳洗乾淨.弄東西給他吃,想等孩子吃飽再送交警局,結果竟吃上誘拐兒童罪名。 主題中這例應該不至於構成誘拐罪,但若小男孩父母.因孩子常常無故離家,收留他的人也不向家長反應,萬一小男孩學到壞習慣(其實不是),這些帳也會通通算在.這位好心又無辜的家長身上了。 我認為直接反應也是一種方式,以一個孩子家長的立場,打電話和對方家長溝通,以後小男孩要打電話問,方便的話再過來,也要訂一個停留的時間;倘若......對方家長太度差無法溝通,就只好請小男孩不要再來了。因為.他和兒子是朋友,所以處理過程要把整件事分析給兒子聽,不要讓兒子誤會父母討厭他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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