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樓
今年八月要結婚了,帥是獨子,公婆皆退休,
近期開始花費一些婚戒、婚紗等開銷,帥有存款分定存四筆、儲蓄險進行式都壓在母親那邊,
每個月固定要存入3/2的薪資。
目前我們租屋在外面,
所以扣掉房租及儲蓄款,
帥每個月只剩不到2千可以使用,
婚紗與婚戒的款約21萬,
還沒下訂蜜月等金額,
婆婆主張我跟帥不能動用放在他那邊的存款,
因為婆婆說這些是要幫帥跟我存的錢,婆婆可以借錢給帥,
但婚後要我跟帥一起償還跟她借的婚禮花費,
而且婚後帥的薪資還要繼續存3/2……
以至於現在任何花費都要跟婆婆(借),
每次使用錢婆婆就會問,
還會逐條詢問存款簿裡的錢用在哪裡,要我們要節省點,
不要在亂花錢了,
現在把先生的存款簿/印章/身份證收回管理,
不過結婚本來就要花費了……
所以讓我有點不解,
跟帥提過,
如果繼續跟婆婆(借錢)度日,
結婚是我自己要全出嗎???
因為帥婚後的薪資還是要繼續存3/2,
哪來的錢給家用?
哪來的錢還婆婆……
帥回我媽媽堅持要照原本的方式生活,他沒有辦法,
想請問要怎麼做才能化解?
〒_〒……感覺整個就怪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