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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自私的媽媽,不只是把孩子當成自己的所有物,也完全沒有同理心,而且你私自把孩子帶走,法律上,生父有權與妳爭孩子的監護權,即使您們約定了孩子的監護權歸妳,一旦他後悔而不遵守,他就算未經妳的同意把孩子抱回去撫養,妳也只能依法律程序到法院與他打監護權官司,孩子在血緣上就是一半一半的,孩子不是妳的複製人,而你一開始私自帶走孩子的行為也可能會為你在法庭上帶來弱勢。
懷疑老公外遇的老婆也有那麼多,也不是每個都是老公真的外遇了啊,那沒外遇的老公這時候是不是也可以說。
我好心寒,不想勉強維持不信任的婚姻,我要離婚帶走孩子,孩子不需要一個沒有信任的媽媽。
我倒是覺得是原PO不願正視 兩人的問題、這是個只有男方才有的風險,他會想驗DNA,只能代表一個事實,他對你沒有那麼多的安全感,而愈排斥只會愈增加對方的不安,信任需要建立,建立之後需要培養,讓他愈來愈大,而要維持更需要經營。
而大家在這邊說離婚,捨棄的婚姻反正也是原PO跟她老公的,被影響的孩子也是,反正不是自己的,如果連這點小事都可以這樣,還談什麼幸福的婚姻,互相扶持,共同面對,溝通,婚姻的維持本來就需要兩個人的智慧,而不是遇到什麼事都讓情緒牽著走,這樣子只會註定沒有另一半可以一起到老,然後從一個單親媽媽做到單親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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