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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其實老公現在對我跟小孩都還不錯,我們其實也沒什麼好吵架的,唯一的缺點就是忘不了老公給的傷害,但光憑這點就足夠擾亂我們的生活。
跟老公認識的時候就有朋友私下說老公已經結婚了,婚禮辦的很風采,於是老公追求我的時候我有問他,他說早就離婚一年多沒聯絡了而且他們也沒孩子,還拿身分證給我看。我看到沒有配偶欄於是就相信了,結果被我抓到老公的車子前妻還在使用,老公那時候也跟我解釋畢竟夫妻一場只是幫忙她,也把車牽回來說會講清楚我又再一次相信了,後來沒多久確認我懷孕了,確認懷孕那天一起吃晚餐開心的回老公的住處結果撞見他前妻,結果老公說他們離婚的時候有講好贍養費只是拿贍養費而已同時也承諾搬去別的地方住,過我們自己的生活⋯但真的馬上找房子所以就馬上搬家;所以我又相信了。直到我懷孕都在家開始想著為什麼老公嘴裡說自己有房子卻從不帶我回家看,但老公給的理由是因為租給別人不方便帶我回去看。懷孕當中我去銀行辦個戶頭給老公用,因為他說錢要給我管,然後我發現他順便把他的信用卡辦遺失我就覺得一定有問題,但是當下也沒有多想。老公真的有太多太多事我不了解;所以我也開始當小偵探⋯後來我就慢慢的發現一些事情過程我就不解釋了。一、他身分證沒有配偶欄是因為他跟前妻還沒有公證。二、原來前妻一直住在他的房子所以他才不敢帶我回家;後來快生的時候有帶我回家是因為前妻搬走了。三、信用卡還給前妻用直到我快生了才去辦遺失。所有的一切我覺得不應該是跟我再一起的時候發生的,既然他早就不想跟前妻再一起怎麼不先斷乾淨?然後我更難過的事⋯他沒有因為是跟我再一起才去跟前妻講清楚斷乾淨⋯尤其是他前妻會搬走也是單純他家人看他前妻不爽找理由說要賣房子才去趕走。再來說信用卡⋯為什麼等我要生了才處理這些事。就算他們有婚姻,但他們也沒有孩子為什麼還要這樣糾纏。如果我一開始知道這些事我不會生下這個孩子。但孩子都生了才知道這些事,家人朋友該勸都勸了,我還是很想不開。有時候這些事壓的我好想去死一死。也因為這些事我跟老公常常拿出來吵⋯我真的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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