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托嬰中心/不適任托育人員」可線上查詢,新手爸媽多加善用
作者\Bananny
無論尋找保母或托嬰中心,最大的擔憂是如何確保他們的品質呢?若沒有評價,有時從公開資訊也看不出頭緒?小幫手這篇帶大家認識「不適任托育人員資料庫」,並整理出目前資料庫的建立進度,和未來預計的發展唷!
全新「違法托嬰中心/不適任托育人員公布專區」預告
衛福部於108年6月25日的會議中,已承諾由他們主導,建立全國性統一的「違法托嬰中心/托育人員公開資訊平台」,預計於九月初上線。平台將整合各縣市,從民國101年至今的保母/托嬰中心違法紀錄,公開讓大家能直接針對機構及保母查詢過往違法紀錄!
實際的規劃方式會於108年9月2日前公布,經統整後,目前公告專區上的缺點(於下段會解釋)便會消失,讓家長或機構在選擇人選前,能更加清晰透明!
小幫手也會持續追蹤最新消息~等到網站上線後,未來小幫手在審核平台托育人員時,也更加便利了喔!(目前小幫手除了人工審核,確認合法專業托育人員資格外,也提供家長評價機制,建立公正、公開的回饋系統,並即時與不適任的保母終止合作喔!)
目前的「違法托嬰中心/不適任托育人員公布專區」
其實衛福部已於108年1月19日上架了「各縣市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公布專區」,上面目前匯集了全台21個縣市的公告專區連結(未包括馬祖縣)。
可惜的是,目前的網站規劃對於家長而言,還是有許多查詢上的困難:
1.所有類別的案件都混在一起,沒有將「保母」、「托嬰中心」、「幼兒園」等獨立出來,需要一一點進案件中判斷。
2.每個縣市寫法不一,有些縣市只公布姓名,未寫清楚實際的違法緣由。
3.如果是托嬰中心、幼兒園的職員,目前看不出任職的園所資訊。
即使如此,建議正在尋找托育服務的家長,目前還是可在網站上查詢確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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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法修訂內容
在預防性的措施上,政府也於108年3月底時,針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21條、增訂8條,其中與托育服務直接相關的幾點為:
■不適任托育人員&機構之資料庫:
也就是第一段所提的「違法托嬰中心/不適任托育人員公布專區」,透過這個資料庫,提供家長、學校、兒少機構查詢,避免不適任人員進入體系任職。(修正條文第49條)
■兒少機構聘僱人員之新規範:
若機構未進行聘僱人員事前查證,或當內部工作人員查有不當紀錄未予停職時,政府將予以處罰。(修正條文第81條、第81條之1、第105條之1及第105條之2)
■加重罰鍰&增列罰則: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若有身心虐待行為,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罰鍰額度上限由5倍提高至10倍),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以達嚇阻作用。(修正條文第91條、第97、第100條及第107條)
■建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機制: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進行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溯分析,並定期公布分析結果。(修正條文第13條)
■增訂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之管理規範:
為了兒虐案件發生時可查知事實、並確保證據保存,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辦法,保障當事人家長及托嬰中心雙方權益。
【Bananny托育小幫手】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不適任保母/托嬰中心資料庫上線預告,未來可安心確認優良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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