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參加聚餐,必須事先「徵求一家之主」呢?
作者\河內瞬 譯者\ 陳姵君
工作養家者去聚餐喝酒,會被認為是工作的一部分,為何主婦/主夫去聚餐喝酒,就會被說成是在玩呢?而且還必須「徵求工作養家者的許可」,實在令人感到納悶。
為何主婦/ 主夫參加聚餐必須事先徵求許可呢?
我在推特發表這則內容後,收到許多回應,像是老公要去聚餐時只要交代一聲就好,自己要去聚餐時卻得先獲得許可、老公會顯得不太高興等……。自己要出門時還得詢問對方可不可以,心情的確不會太愉快。
這些回應令我感到驚訝的另一點是,沒想到有這麼多人無法容忍另一半有自己的時間。我反而認為假日時,一方照顧孩子,讓另一方擁有自己的時間,會比不管去哪裡都要全家人一起行動來得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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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一連串的回應中特別令我在意的是「每次自己都得先問過老公的意見」、「自己也認為必須先問過另一半才可以」以及「這種情況實在令人納悶」等意見。
在我還是上班族的時候,無論是同事聚餐或朋友約喝酒常常都很突然,遇到這種時候也只是跟太太聯絡一句「抱歉,今晚要聚餐」。另一方面,當時是家庭主婦的太太則會事先問我「朋友約我○號聚餐,可以去吧?」我每次都說OK,不過如今回想起來的確很奇怪。
負責工作養家的我基本上都是先斬後奏;上班族很常在工作結束的時段接到同事的邀約,畢竟這也是一種職場人際互動,去聚餐也無可厚非,所以幾乎都是已經答應赴約後才事後聯絡太太。相較之下,身為家庭主婦的太太多半會在事前就提出詢問。當時並沒有特別在意,如今回想起來,太太其實可以跟我一樣發出「○號要聚餐」的事後聯絡就好了。不過無論是我或太太都不覺得這個做法有何怪異之處,或許內心就是莫名認為這樣做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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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養家者與主婦/ 主夫的立場應該是對等的
主婦/主夫必須逐一徵求另一半的同意這件事本身的確很奇怪。原本夫妻的關係應該是對等的。相較於工作養家者,主婦/主夫的飯局邀約或許本來就比較少,正因如此,有人約時大可立即回覆「我會去!」想去的話只需自行作主決定,然後再跟對方交代一下即可,這才是原本的正常做法。
另外,在另一半安排聚餐當天,工作養家者有時會突然有推辭不掉的交際應酬得參加,這種時候,我認為工作養家者應該想辦法找到托兒的地方。然而,實際上很多時候都是半強制地要求主婦/主夫取消既定的行程來看顧孩子。這樣的情況真的是大錯特錯!希望大家能注意到,只因身為主婦/主夫,就得被迫忍耐的狀態其實是很不合理的。
夫妻本就是對等的,無論哪一方要去聚餐都無須有所顧慮才是。主婦/主夫暫
離崗位時,另一半就應該提供協助。職場上當有人缺席不在時,周遭就會幫忙彌補空缺,家庭也一樣。答應參加聚餐或安排了任何活動時,若一方都是事後連絡,那麼另一方當然也可以比照辦理。
再三強調,因為夫妻是對等的。
【台灣東販】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不過就是待在家?家庭主婦比你想像的更崩潰!】
執行編輯:Hov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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