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樓
其實這個問題還蠻深的,就像愛一個人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複雜,我覺得“心動”是一瞬間想再繼續認識的關鍵,但“感動”是可以持續一輩子,如果沒有先對對方“心動”就難以再進一步,但若沒有“感動”又難以持久。 所以這兩個要素都應該同時存在,以戀人的角度當然是要:心動>感動,若要婚姻的角度則是:感動>心動,至於版媽你的感受,我覺得人都是很容易緬懷過去的,那是你只記得當下你心動的那一刻,但忘記了當初是怎麼心痛離開,其實,你現在的另一半持續讓你“感動”久了,你也會付出你的真心感受“心動”的,還是珍惜眼前的那個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