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文章我們知道,無論一個社會處於什麼樣的發展階段,經濟發達也好、相對比較貧困也好,在社會當中都會存在著或多或少的矛盾與衝突。這種情況是人類組織的本質決定的,眾多社會學家已經根據這一觀點進行了理論上的驗證。
但是在我們的印象當中,發生在我們身邊的這些社會上的刑事案件,似乎受害者往往集中在這樣一個群體當中:以女性為主、年紀比較小、文化水平可能還比較高。
將這些條件疊加,我們會發現,刑事案件的受害者往往會集中在女大學生群體當中。那麼為什麼這一群體會經常受到危害呢?
社會閲歷不足
作為當今社會接受教育程度比較高的群體,女大學生本身的學識以及知識儲備應該是比較充足的。但是由於她們長時間生活在校園當中,對外界的各種規矩瞭解並不是特別充分,所以往往容易輕信他人的言論。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我們會常常看到這樣的新聞:某女大學生被不法分子欺騙,其聲稱自己可以為之提供兼職機會等等,從而誤入深淵,慘遭不法分子欺騙。
這種人就是利用女大學生單純、善良以及社會閲歷不足的特點,將罪惡之手伸向了她們。他們可以用三言兩語就哄騙女大學生,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是因為現在的很多家長把女兒當作溫室的花朵一樣教養——不是在批評這種教育方式不對,但人畢竟是社會性動物,社會屬性是每個人都有,也必須得到重視和發展的。
如果只是因為害怕孩子受傷,就總是不讓孩子學著如何分辨人心,把孩子攥在手心裡,這不是疼愛,而是偏執的“毀壞”。
個體發展階段論
以研究個體人生發展軌跡的發展心理學的觀點來分析,我們會發現,當一個人作為大學生時,正好會處於從校園到社會轉變的關鍵階段。此時個體往往剛剛成年,不再受到父母的管教,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生活。
但此時的他們由於之前並沒有獨立生活的經驗,所以往往不足以單獨面對某些事情,最基本的就是沒有經濟收入的能力,最多就是進行一些兼職,賺取很少的財富。

要強的內心
就像前文所分析的,此時的個體認為自己已經是一個“成熟獨立”的成年人,所以在內心會不斷地暗示自己:這些事情難不倒我,我不用再依賴父母了。
更有甚者,會對與父母溝通這件事產生牴觸情緒。所以在很多時候,即使一件事情拿不準怎麼做,也會出於這種要強的心理去“硬撐”。
很多案件就是這樣發生的:面對犯罪分子突如其來的邀請或是欺騙,即使內心存在一些疑問,但是也不願意去詢問父母的看法,並且在一些更顯著的理由如掙取收入上規勸自己,最終落入圈套。
兩性間區別
眾所周知,女性的內心相對於男性,是更加敏感、更容易在一些細節上產生誤區的。對於這些年輕的女大學生而言,她們在接觸到相關的違法犯罪的事情時,也許會發覺到不正常,但是內心的細膩和糾結會影響最終做出的決定。
所以表面看來,男性似乎不太會被這種事情所欺騙,一是男性比較少被選為實施犯罪的對象,另一個就是男性相對比較直接,不會想太多。
綜上所述,女大學生因為還在校園當中,社會閲歷不足,對於很多事情缺乏判斷,再加上心智和情緒上處於一個關鍵的過渡期,所以經常被犯罪分子選做是實施犯罪的對象。
當然,這些內容是我們經過冷靜的分析之後得出的結論,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比較客觀的作用的。但是有一點也不能忽視,那就是媒體本身的選材,這種無意間的話語權構建會潛移默化地影響我們的觀點,他們會有意識地對素材進行挑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