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流產方式比較安全?婦產科醫師告訴你
作者\媽媽經特約外稿 丁彥伶
現代人好難懷孕,許多太太們天天量基礎體溫,就是希望能趕快生出小寶貝,可是,如果小寶貝不健康,或是胎兒已經造成媽媽健康上的問題,恐怕就要選擇中止懷孕,但是雖然是必須要做的處置,也會讓許多女性擔心會不會影響健康,到底應該選擇什麼樣的處置呢?
黃建榮婦產科診所院長黃建榮提醒,現在的優生保健法規定下,是不可以隨意進行墮胎手術的,除非是在符合優生保健法的規範下才可以實行人工流產,根據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9條人工流產之條件、同意及標準訂定的規範如下: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藥物人工流產傷害最小 ,但要在七週以內
若符合優生保健法的條件下要選擇傷害性最小的人工流產方式,最好的就是使用藥物,黃建榮表示,目前效果最好的還是RU486,RU486是一種黃體素拮抗劑,因為懷孕後需要黃體素維持子宮內膜讓胚胎可以生長,RU486讓體內黃體素無法作用,就會造成流產出血,此時還要配合子宮收縮藥物加速胚胎排出,避免胚胎排出不完全並縮短出血期,因為它完全不使用器械傷害子宮,所以是最不傷害子宮的方式。
但是要使用RU486必須在懷孕七、八週以內,也就是從月經第一天開始算起的49天內開始服用,超過週數愈多愈容易失敗,使用前必須用超音波確認為子宮內懷孕,以免是子宮外孕的胚胎就沒有效果,在醫師面前服用藥物後,的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時必須吃第二次藥,也就是子宮收縮劑,幫助胚胎排出。
吃完子宮收縮劑會有腹痛,這是因為要排出胚胎,注意不能吃止痛藥,以免止痛藥抑制子宮收縮造成不完全流產,大約二十四時內會有大塊血塊和組織排出,之後兩星期再回婦產科接受超音波檢查,確定完全流產,若胎兒週數較大,據統計有五%可能無法完全排出,屆時可能還需要進行手術把殘餘胚胎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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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以內可採子宮搔刮或真空吸引
如果超過服藥的時間了,懷孕三個月內可以採取子宮內膜搔刮術或是真空吸引術,將胚胎取出,雖然目前的流產技術都已經很安全了,但是刮除胚胎時還是有可能在子宮產生疤痕,所以如果日後還想要再懷孕,最好盡快選在可以用藥物流產的早期進行。
超過三個月要引產
但若已經超過三個月,最好是在二十週內,否則當胎兒太大了,身體組織差不多都長齊了,黃建榮說,此時就要採取催生的方式,孕婦必須住院,使用子宮收縮劑,讓胎兒提早排出來,要注意,所有的人工流產手術,都要是「經醫學上認定胎兒在母體外不能自然保持生命的期間內」,倘若胎兒太大,就不能進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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