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分齡談教養 » 網路私照外流,孩子卻不願求助?交大教授:親子不信任造成「習得性無助」

網路私照外流,孩子卻不願求助?交大教授:親子不信任造成「習得性無助」

N號房,性暴力,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習得性無助,網路交友

FavoriteLoading收藏文章

作者\今周刊編輯團隊

少女 Z 受訪完走出會議室,試圖接住這孩子的社工督導看著她的背影,邊想起了另一個孩子的故事。他明白,少女 Z 絕不是唯一一位擔心私密照外流的受害者。

「他們什麼怪方法都能用,我曾遇過一個個案……」社工輕嘆口氣,「對方找了一張老阿嬤的照片,假扮成老人,告訴小學生自己會算命,要孩子脫光衣服『算10年運勢』。」

從性誘拐到性勒索 孩子受騙理由光怪陸離

不只「算命」,各種光怪陸離的手法和惡意,肆無忌憚地潛伏在孩子的手機和電腦螢幕裡。那些陰影中的獵手想盡辦法抓住孩子們心理深處的需求引上鉤、靠近,再伸出狼爪,從性誘拐到性勒索⋯⋯,一步步毫不留情地撲向在網上赤身露體的孩子們。

本月初,台灣爆發一樁驚人的誘拐少女案。警方在新竹一間兩坪密室夾層中,發現失蹤數日的14歲高雄少女、一隻鯊魚玩偶,和在一旁呼呼大睡、兩度性侵其他少女的羅姓嫌犯。

這是場精心布置的陰謀,少女頸子上掛著一個黑色頸圈,羅男告訴她,若是逃跑,頸圈就會發電。而且在他引誘少女到密室前,羅男早利用少女想「打工賺錢」的心態,匯錢取信於她,不斷把網子收緊,將少女騙到窩中。

今年7月,台南一名男子以「大姊姊」身分用遊戲點數誘騙12歲以下男、女童,騙取孩子們自慰、裸露的影像。在家長不知情的狀況下,孩子們成為了在網上和狼窩流竄、洩慾甚至炫耀的色情影音主角。

9月2日,一名路姓男子被地檢署提起公訴。該男在臉書社群網站上假扮女高中生獵誘國中少女,以「檢查身體看發育」為由,誘騙孩子們自拍猥褻照片、影片。短短幾個月間,就有這麼多案件被揭發。

網路群狼從虛擬世界伸出利爪,不分地域、性別、家庭背景,坐在「溫暖家中」的孩子並不安全。憾事爆發前,許多家長也可能一無所知。法務部檢察官蔡沛珊還記得,2018年她曾偵辦過的一件案子,「他在臉書上,以不同暱稱結交幼小男生,用手機遊戲的虛擬裝備和點數吸引孩子,一步步要他們裸露上身,接著再裸露下體。」被害人達7人,甚至有孩子被騙出門慘遭狼吻。

N號房,性暴力,性剝奪,性別平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從色情蔓生的恐怖生態鏈 網路召喚新型態犯罪手法

韓國今年初爆發了驚人的「 N 號房事件」,數以萬計的觀眾在那些蟲子、刀痕與性侵的不堪細節中「旁觀他人之痛苦」。在匿名者聚集的網路世界中,從「點對點」的私訊誘拐,一直到「兒童色情」等營利網站,甚至性侵。慾望、利益與旁觀者的共謀恐怕已經形成了一條恐怖生態鏈。

網路召喚了新型態犯罪手法,但台灣直到2015年才真正改變過去「防制兒少性交易」的陳舊觀念。當年,《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全文修正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納入網路新型態的性犯罪手法,2017年元旦上路。

過去,《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是以遏止「對價性交易」及「接觸式犯罪」為主。「台灣展翅協會」是《性剝削條例》修法的推手,祕書長陳逸玲認為,從數據上看,2017年修法之前,「我們是看不到網路性剝削樣貌的。」

修法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才像面照妖鏡,映照出數位時代各形各色的性剝削新樣態。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2019年違反該條例的1372件通報案中,有717件屬於「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不僅是所有犯罪型態中比率最高者,同時呈現年年成長的趨勢,比起2017年修法後,成長了8個百分點。

台灣不缺嚴刑峻法 弱在無法落實到末梢神經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是否足以阻止網路兒少性剝削?監察委員、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前祕書長葉大華直言:「其實台灣不缺『法』,缺的是沒辦法落實到末梢神經。」該法在亞洲已經是一部非常先進的法律,從第36條到第40條,都有明確規定,從製造、散布、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都有相關罰則。

但相較於歐美,台灣的罰則確實較輕。以美國為例,兒少色情影像製造者將面臨15年以上、30年以下的刑責,等著散布者的則是5年以上、20年以下刑責,持有者同樣得承擔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內容為12歲以下兒童,更會重判20年以下有期徒刑。

防堵台灣兒少色情的真正問題,並非缺乏「嚴刑峻法」,現狀是查緝率低、起訴率低、成罪率低與判決輕,加上政府、家長、教育系統以及孩子們都缺少明確的危機意識,網路公民素養又尚未成形。就像葉大華說的,如何「落實」執法,才是讓孩子們遠離風險的真正關鍵。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認為,最核心的問題癥結還是出在「公民素養」,「網路教育其實就是素養的教育。」

父母不可能限制孩子不使用科技工具,「規訓與懲戒」也只會加深親子之間的不信任,孩子在不被視為一個主體的情形下,林志潔說,「就可能面臨『習得性無助』,不願伸出手來求助,選擇熬過去。」

勵馨基金會社工督導喬可君想起她的個案,「有個孩子在網上有很多性來往,常宣稱自己不是處女,勾到很多人。隔代教養的阿公、阿嬤知道了,開始限制孩子使用手機,下課必須立刻回家。孩子最後受不了,手臂上是一道道的刀痕⋯⋯。」

絕口不提、將性視為汙穢,懲罰被害人竟然成為了「性剝削」最後的結局,喬可君講起孩子的故事,抬起了頭,像是不想讓眼淚流下來。

推薦閱讀
「N號房」共犯姜勳竟僅18歲,成為南韓首位公開的未成年嫌疑人!200萬人請願公開N號房用戶
面對N號房事件的負面情緒反應,諮商心理師提出3點自我保護

今周刊】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N號房事件可能在台上演?不缺「嚴刑峻法」的台灣,為何難杜絕網路兒少性剝削?

關於作者與本篇文章

今周刊

適合喜歡財經、政治、產業、社會、個人成長、生活等多元議題的粉絲。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