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路邊讓妻小先下車,竟遭檢舉吃下500元罰單!帶孩出門父母必知2點權益
作者\媽媽經編輯部
台灣的機車密度在全球可說是數一數二,不少家長也都帶著孩子以機車代步,但要在茫茫車海中找個停車位,可說是難上加難啊。根據《Ettoday新聞網》報導,一名機車騎士某日停在一排機車的外側,先讓妻小下車再準備停車,沒想到短短幾分鐘時間內,就被檢舉達人拍照,吃下了500元罰單。
不少人應該都有這樣的習慣,在找停車位的時候,會先將車停在外側讓後座的乘客先下車,再找車位將機車停進車格,但你知道嗎?這樣的舉動若被有心人士拍下,可能會吃下「併排停車」的罰單喔!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有三種情況可能會被檢舉:
1. 暫停車格外側,下車移車
2. 暫停車格外側,讓後座乘客先下車
3. 暫停車格外側找車位
為什麼會這樣呢?難道在這些情況下,一定得一次性將機車停進車格,不能停下嗎?高雄市交大執法組長鄭德仁在《Ettoday新聞雲》報導中表示,騎士若想要避免被檢舉而吃下罰單,最保險的方式是先將機車暫停在「沒有車格」的區域路旁,先讓後座乘客下車或是做移車的動作,如此一來才不會因為「併排停車」吃下罰單。
帶孩子出門困難多,這兩點權益你必須知道!
除了送孩子上下學之外,就算只是出門買個菜、領個錢,為了不讓幼兒一個人在家,媽媽們都得帶著孩子一起出門,每次出門都跟打仗一樣,有什麼事情是讓媽媽們可以輕鬆一些的呢?
一、接送孩子上下學,沒有臨停限制
自2020年12月開始,父母開車接送孩子上下學,如果是七歲以下的孩童,已經沒有臨停3分鐘的限制了,在過去,不少家長為了不讓孩子獨自穿越車水馬龍的馬路,因此不得不離開車子,牽著孩子的手把孩子送到對面,但只要一離開車子,就很有可能遭到超過3分鐘臨停限制的檢舉,讓不少家長非常兩難。

然而,政府為了解決父母的難題,也因為七歲以下的兒童正處在未成熟成長期,特別需要接送者提供安全維護,因此特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5條-五」,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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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孕婦、兒童有專用停車位,濫用會被開罰!
政府為了保障孕婦、親子的停車權益,在停車場內都設有「粉紅車格」,讓準媽媽們可以有更方便的停車空間,但要有這項停車特權,媽媽們一定要記得去申請專屬停車證,才不會喪失自己的權益喔!
但是,即便有政府的法規,孕婦停車位、兒童停車位自設置以來,出現過不少濫用現象,政府也因此在2019年6月起,針對濫用的行為設立開罰條款,若有佔用的行為,將可開罰600到1200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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