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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良母貳】不經意把「兒子當女生」讓他快崩潰!母:要懂得尊重他們的意願

▲圖片來源:《山河故人》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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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賴曉妍

首先,我們得先承認彼此的不同。個體與個體之間的原本差異,乃至於生理女老母與生理男兒子先天上的差異。我們和孩子,雖然有著極為相似的基因(啊不就廢話),還是建議先放棄尋找相似的、看得順眼的部分,一切從零開始認識。「哈囉!初次見面!久仰幸會喔!」這樣。

重新認識,也等於從頭開始用欣賞的角度去看待另一個人。下表,是我家三名母胎自然人各自的特質,全都明顯地不一樣吧?只能說,生到三個孩子,就能體現出物種的多元性。(是說複製出一模一樣的人,該有多無聊啊)

回到男孩的部分,由於性別的不同,那些看不懂的視而不見、看不懂的無所謂、看不懂的不夠細心、看不懂的不會順手洗杯子、看不懂的髒衣永遠丟不準……都因為抱著重新認識一個小小迷人的男生,而變成一門有趣的生物觀察課 ,不帶成見的。其實,也不是打從一開始就能接受的。

當得知,有了第三個孩子時,我落淚了。再得知,是男孩時,我又落淚了。 一樣是意外來臨的次女兩歲時,老母覺得自由慢慢地回到自己的掌心正準備華麗回歸時……又看到兩條線!驚嚇與懊惱之餘,因為偏愛女孩,加上看過太多暴衝的、把媽媽折磨得身 心疲憊的、對話分貝量永遠超標的男孩。

於是當知道肚裡的是男孩時,我在婦產科診間,紅了眼眶,哽咽地問醫師:「確定是男生嗎?」 「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是男生!」醫生指著超音波圖,斬釘截鐵地說。 這就是我家養兒故事的開端、沒有一點期待的起點。

兒子幾乎當女兒養,直到…… 幾年前,一個比較「正確」的說法是,腦袋不分性別,不應該設定男孩就應該愛車車、玩恐龍,女孩就應該抱娃娃、玩家家酒。孩子先天本無異,這些選擇,是源自大人的期待,是加諸在孩子身上的框架。

當時,微大女人主義,也擁有不少不穿裙子的女性友人和細膩美麗男閨蜜的我,認同了這個說法。甚至覺得太好了!這下子,兩個女兒的各種物品都可以傳承下去了,頓時感覺良好,一家之母本人真是勤儉持家啊!

於是,兒子從誕生開始,就幾乎被當女兒養。除了男寶寶尿片,身邊環繞的是全套女寶寶床具與用品,從頭到腳接收二姐的衣物,接手兩個女兒的玩具。而初期的互動和照護上,男寶寶和女寶寶也的確感受不出什麼大差異。加 兒子的長相本來就有點像女孩子,即使是短短的男生頭,走在路上也幾乎很少被認出是男孩。

一切都很順利(誤),直到一天,約莫兒子兩、三歲的時候吧,我帶著孩子們去親友家玩,親友家有個五、六 歲的男孩。男孩擁有兩輛車車,一台用扭動的方式前進,另一台用腳滑動。那一整個晚上,我那個從沒玩過車車的兒子,像是找到他的天命,終於和他前世征戰沙場的良駒相遇,小小的身影在屋子裡飆速飛馳,嚕車嚕到停不下來,發了狂。

他的肢體語言在說:「這世界上居然有這麼讚的玩具!」「這才是我要的啊!」「給我速度,其餘免談!」「爽啦!」……見識到他對車車那股強 烈的相見恨晚,我終於明白,那些兒子陪姐姐們演的冰雪奇緣、穿著艾莎公主裝轉圈圈、無數次扮家家酒、無數次的綁頭髮遊戲,是他沒得選!不是男孩女孩腦袋的構造有什麼差異,而是在選擇上,自然產生的差異。

於是,毫無懸念地,過兩天恰好是國際書展,工作之餘,我和孩子的爸第一次活動結束後沒有逛書攤,而是去教具器材類的攤子,扛了兩台車車回家。我想,這就是對孩子本質上的接納吧,車車之於老母,不過是有輪子會動的東西罷了。同樣地,第一個女兒是如此、第二個女兒也是如此,然後兒子對車車超乎想像的熱愛,終於讓我意識到,可能是大多數男孩與女孩先天上的不同。

無論是天生就愛飆車,還是愛玩娃娃;或是溝通的方式、取得認同的方 式、成功被安撫的方式…都很不一樣。女兒,即使老母我戴著口罩,她都能察覺媽媽眼底的笑意或怒氣;兒子,就算搖旗吶喊叫他看過來,他的注意力依然很難放在我身上。

當然,也會有個體的差異,人本來都是獨一無二的,我不會說男孩就是粗枝大葉,兒子某部分來說也是個非常纖細敏感的孩子,但無損這個男女生真的不一樣的判斷。

兒子也曾經在一次旅行途中,因為少帶一件內褲,我拿了姐姐的借他,他死活不肯穿,說是女生的。最後折衷妥協的方法是,把前面的小蝴蝶結剪掉,他才勉強穿上。所以,反過來說,若是兒子有更多女性特質, 也不應該違逆他的天性。

看過電影《丹麥女孩》的朋友肯定對一幕記憶深刻,當男主角觸摸到蕾絲的那一刻,他渾身顫動,其實就跟兒子第一次玩到令他瘋狂的車車是一樣的。這是一個長相偏秀氣,時常被誤認成女生,行為舉止也不算過於陽剛的小男孩自然呈現的偏好。 或許,我那個幾乎把他當女兒養的日子,其實並沒有尊重他原本的特質。

雖然我們賦予孩子生命,但是一定要時刻提醒自己,必須尊重他們是另一個個體。尊重,尊重,尊重,尊重,尊重,超級無敵重要,所以說五次。

自己的 v.s. 別人的兒子

最後,要出賣孩子們的生父(深呼吸再繼續講),人生中,跟家人以外男性生活的經驗,其實只有我先生,也就是孩子的生父一人。真的住在一起,我才發現其中的不適⋯⋯欸不是,是不同。

我非常注重細節,眼睛的餘光異常發達,一趟掃視,就能立刻找出問題。當繁瑣事同時湧入時,可以快速歸納出輕重緩急、先後順序,我想許多媽媽都有這種超能力,因為家庭裡日常的待辦大小事就不只一百件吧! 而生父則彷彿臉上隨時配有馬遮眼革,永遠看不到地上可以順手拾起的垃圾,桌子上仍有用過的五個杯盤,六瓶眼 藥水中有五瓶過期︙︰令人不解的是,起身就是永遠想不到去順手收拾,即使提醒了,也很可能掉頭回去,然後只拿其中一個走。無法多工的他,事情一旦多起來,會焦躁地說:「一個一個來,這樣我會亂掉。」

有了兒子以後,因為這些「特色」的影子,重疊在兒子的身上。促使老母拋開成見,冷靜客觀地去思考原因,終於對這種種特質做出重大改觀,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念。目光如豆變成了專注在最重要的事,心無旁騖很可能是成功的特質,散漫變成做大事的人不拘小節…… 而這些,儼然又是另一種差異了,對待「自己的兒子」和「別人的兒子」 的差異(XDD)。

(註:馬遮眼革是一種馬眼上的繩環革,以遮住馬眼,使馬無法看到側面的物體,讓馬不會受到外界的驚嚇。)

教養,男孩,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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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天下】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無意良母貳:我很會養別人家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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