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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做自私的父母,你也有這幾種NG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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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妮娜‧布朗博士 譯者\郭庭瑄

當一個人幾乎在每個情境、每個狀況中,都極度且持續地聚焦在自己身上時,就產生了所謂的「自私」(self-absorption,或稱「自我專注」)。這些人的行為通常或總是以自身需求為基礎,就算有些行動看起來似乎會圖利他人,也不例外。

將這種持續性的極端自我關注(self-focus)稱為「毀滅性自戀模式」(布朗,一九九八、二○○一、二○○六)。

以下是毀滅性自戀模式的行為與態度描述:

自命不凡:

傾向將自我視為某種超人,對自己的成就、表現、財富等事物懷有不合理的期待,認為自己無時無刻都一定要贏,而且很清楚什麼對他人來說才是最好的。

特權思維:

認為每個人都只是自己的延伸,而非獨立分離、截然不同的個體,因此大家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下;他人的存在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已表達與未表達的需求;期待且要求特殊待遇,認為自己的需求優先於他人的需求。

缺乏同理心:

漠視自己批判、羞辱與貶低的評論對他人所造成的影響,但卻同時期待他人能同理自己的感受,並不斷責備他人犯的錯,以及無法改變的事物。

自我延伸:

由於無法辨識出他人其實是分離、獨立於自己之外的個體,因此會期待從他人身上獲得好處,但不會有所報答;慣於指揮他人,並期待他人能立刻執行這些命令;指望他人能讀自己的心、在什麼都不說的情況下,就知道自己要什麼;會唐突地問私人問題,並告訴對方該怎麼做,且完全不尊重他人的界限和所有權。

匱乏的自我:

即便沒有證據能證明自己的觀點,還是會不斷譴責外界是如何剝奪、拋棄或貶低自己;有自我貶抑的現象,但若他人表示同意就會大怒;會批評或奚落自己,希望別人不同意自己的看法。

自私的父母

尋求關注:

擁有這種特質的人常常或總是展現出相關的行為、態度,因此非常容易辨識。例如講話不但大聲,而且還講個沒完;無論進、出房間都很吵;用穿著來吸引他人注意,以及做出誇張的手勢和動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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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讚賞:

不斷出現追求、渴望大眾認同與贊同的行為,並將之視為價值、優越性及類似特質的外顯徵兆;會誇耀、吹噓自我成就,並抬舉自己,以期獲得獎勵與他人讚譽;對阿諛奉承有所回應,但無法辨識出虛偽的恭維之詞。

膚淺的情緒:

表達和感受到的情緒極少,通常都只有憤怒和恐懼兩種;能用言語形容「感覺」,但都只是空洞的文字而已。

羨慕他人:

以言語和行動表達出對他人的成功、成就、財產或機會感到憤恨,並認為自己更應該得到那些東西。羨慕感可能會激發出匱乏的自我。

鄙視的態度:

「鄙視」屬於優越感的一部分,認為他人較不重要,或是不應得、不值得某些事物,並以負面、貶抑的言論評斷他人價值,例如窮人不應該獲得幫助等。

傲慢:

許多行為都能反映出這種認為自己遠遠凌駕於他人之上的優越感,例如以高人一等或屈尊俯就的態度對他人說話等,不但會常常談到自己的優越性,也不怕別人知道自己將對方視為較低下的存在。

空洞的自我核心:

認為「關係」是為了自己的便利性而存在,也是從一段關係跳到另一段關係的跳板,永遠不可能產生真正的連結。自我核心空洞的人無法建立、維持充滿意義和滿足感的長久關係,獨自一人時會變得非常焦慮,似乎很渴望或很需要熱鬧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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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與撫育角色反轉:

父母的幸福健康是孩子的責任;這種情況正好與一般的期待相反。展現出此態度的言語敘述,包含「如果你愛我,你會……」「當你……的時候,我很愛你」「你不希望我愛你嗎?」「當你……的時候,你讓我感覺很好」「我不喜歡你讓我失望」「你難道就不能做我希望或我需要你做的事嗎?」

沾孩子的光:

擁有這類特質的父母會要求孩子做自己(父母)想做的事,成為自己渴望成為的樣子,例如在運動和功課上出類拔萃,或是展現出其他才華等,對孩子自身的想望則選擇忽略或冷漠以對;若孩子沒有非常成功,就會感到生氣或不開心。

自私的父母

無法容忍孩子的價值、需求等:

認為孩子只是自己的延伸,而非獨立分離、截然不同的個體;覺得自己在他人眼中應當永遠完美無瑕,因此無法容忍異議或任何批評暗示,而且會因為自覺到錯誤和不完美而責備孩子。

剝削他人:

認為他人不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存在,同時也是剝削的對象,例如以不公平、不合理的方式占他人便宜、操弄別人以達成自身目的,以及僭取不應得的榮譽或名聲等。這種行為、態度也反映出這類人沒有能力理解,或將他人視為不同且有價值的獨立個體。

被剝削的童年:如何面對自戀型父母,修復童年創傷,迎向新生

寶瓶文化】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被剝削的童年:如何面對自戀型父母,修復童年創傷,迎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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