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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身心障礙資格才能接受的身心障礙資源/以自閉症為例/柯白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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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白珊主任在身心障礙社會福利資源簡介演講中說:「我們必須要取得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手冊,才有辦法接受 身心障礙服務。有了手冊之後,還要注意情緒穩定。

 

情緒不穩定即使進入全日型機構或者是日間機構,不管是傷害到自己或別人,其實都要接受醫院的診療,必須精神狀況穩定,否則他們很難接受全日型機構日間機構的支持服務。

同樣的,庇護性就業、支持性就業(有就服機構媒合,就服員訓練陪伴的方式)、和一般性就業,都需要情緒穩定的狀況下才能夠 工作。如果情緒起起伏伏,也是需要醫療協助的。 所以主要協助者、主要照顧者,都要注意優先陪伴孩子強化 ,讓孩子情緒穩定,培養生活自主獨立能力。 若孩子只是職業能力強大,生活獨立能力不足,情緒控制不當, 否則 不僅是照護機構 沒有足夠的人力來 輔導身心障礙的孩子們,恐怕家長自己照顧也都有困難。更重要的若孩子成人後,他們可能相對於機構,反而更需要的是醫療的協助。 目前台灣各種機構的主要職掌如下:

     

總會: 不提供服務,專司「倡議」,也就是集結眾人的力量與需求向政府發聲,爭取福利、倡導修法等。每一個總會的理念、性質與專司倡議的內容不同 地方協會:向人提供服務、開設各式課程等等。總會和地方協會之間,沒有從屬關係。地方協會可以加入與自己理念相近或者相同的不同總會,由這些總會向政府提出地方協會的需求。有責任感的總會,會培訓家長志工,令其能夠成為有能力的協會工作人員。

 

  •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 中華民國自閉症總會
總會與協會的重要性 許多社會資源,是政府出錢,由基金會和協會執行運作的,故而很多資源是要上基金會或者協會的官網才能找到。 總會的倡議方法, 是先做給政府看,證明有效且重要,於是政府才願意做。

沒有法源或者法律已不合時,便會督促政府立法或者修法。例:從殘障法到身心障礙福利法,只有總會的力量與聲音夠大,政府才會願意改變,所以家長必須加入協會,讓自己成為團體的一份子,才能將自己的聲音擴大讓政府聽到。 協會加入總會,每一分子專業分工,這樣子才能「永續」 公益團體的設立分兩種

社團法人: 是人的組合,例如全國性的社團,要有30位以上的發起人,其名稱大多為「協會」、「協進會」、「學會」…等。工作人員,全國性總會得置秘書長,地方協會得置總幹事。社團法人的設立,是以「人」為主體,所以並沒有「最低基金數額」的規範。
  • 中華健康生活與運動協會(主網站將在八月後公開)
  • 全國性社會團體績效評鑑要點
財團法人: 一般是指「基金會」而言,其設立和運作均是以「基金」為基礎。
  • 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
  • 台北市自閉兒社會福利基金會
  • 希望基金會
 

最後請來分辨一下庇護工廠和小作所的差別:
 

關於作者與本篇文章

卓惠珠

被台灣媒體稱為亞斯教母的花媽,本名卓惠珠。1994年在韓國首爾海外中國婦女會擔任編輯。育有確診輕度自閉,難以區分為高功能自閉或亞斯柏格症的26歲男孩,深知養育這類孩子的不易,因此老大在國小期間,我全程在同一個學校擔任長期及短期代課老師。 歷經科任.級任.資源班老師,並曾任教務處教學組.輔導室特教組行政,以及電腦研習指導老師。
於2004年經營台灣第一個高功能自閉症相關部落格。2010經營「幫助高功能自閉與亞斯柏格」社群部落格及粉絲頁,協助有相同困擾的家長。是《山不轉我轉,反轉亞斯的厚帽子》《當H花媽遇到AS孩子》《泛自閉人生的書寫課》《賞析電影與書寫人生》四本書的作者。
主辦過上千場輕度自閉相關課程。每年在各級學校受邀150場左右演講。2011獲得新北社會文化貢獻獎。2016獲得台灣部落格大獎文化藝術類首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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