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跟一位朋友談到「媽媽」角色,好像當媽媽就得要當媳婦。當然,這是就依然在婚姻裡面的情況來說。
也就是說,「媽媽」這個角色,常常伴隨其他角色扮演,像是基本的「太太」、「媳婦」。另外,對外就是孩子的「家長」,或者「監護人」。
男方相應來說,也有其他角色要扮演。只是「女婿」跟「媳婦」的壓力,在傳統上差很多,尤其是跟公婆住在一起的媳婦。
以往媳婦被要求要侍奉公婆,但很少聽說女婿要侍奉丈人、丈母娘。所以媽媽的情緒壓力,不是只有面對孩子,還有文化上的桎梏。媽媽面對的困境,部分是結構上的,而非個人的。
然後,現代的媽媽養女兒,在價值觀上、在行為上,就會比老人家習慣的方式,要更有彈性與多元。可是,老人家看不慣的時候,不同時代的不同價值觀相撞擊,那火花會直接燒灼媽媽的皮膚。
有時候捍衛父權的人,反而是女性的角色,例如婆婆。對婆婆來說,她或許沒意識到父權的意義,她只是在「支持」她的兒子而已,所以選擇了對兒子有利的價值觀。
這讓現代兼職扮演媳婦的媽媽很錯亂,那常有委屈與怒氣存在。然後,道德上又得要壓抑著這些情緒,不能隨意宣洩。
還好,現在有些老人家也很開明,懂得有事找自己的孩子幫忙。至於媳婦,那也是別人家的寶貝女兒。
所以現在常有一個價值觀,尤其目前長照的議題越來越為大家所知,就是自己的父母自己照顧。因為媳婦也有自己娘家的父母要照顧,那公婆就由丈夫多承擔,尤其雙薪家庭的情況其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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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常要擔負家庭照顧者,又可能身兼多重角色,包括擔任員工、學校家長委員…等。這可以是一種很煩躁、很混亂的狀態,這狀態沒得到紓解,其實家庭裡的每個成員都會被沾染。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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