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時候該大逆不道了!結婚就是兩個人的事「家人少管」
作者\H
在很多論壇或是節目當中,婆媳或是毒姑毒嫂問題,一直都是熱門話題。但是,問題根本不在於這些身分容易產生摩擦,而是在於根本的觀念不解決,那麼這支民族的每個家庭裡,就會像鬼打牆一樣卡關,永遠過不去。
無奈的是,我們依舊必須討論這些問題,因為這些問題甚至已衍生為社會新聞,攸關人命!而每當我們上電視節目和一些相對年齡較高的來賓同台時,他們總喜歡講這樣的事,用這樣的話來定調:
「畢竟婚姻就是兩家子的事,不可能誰說了算呀!」
每每講到這個環節,我就懶得辯論,基本上我是等於棄械投降,因為要講到整個觀念改變,那可能得要花掉一整集的時間,甚至就算我重複講了幾遍,對方很可能仍然聽不懂我在講什麼!
最重要的是,在節目上的倫理與禮貌,在在地提醒我,不可以在如此的公開場合裡忤逆長輩,但明明我心知肚明,在這個新媒體時代,就是要標籤化自己,才會有跟隨標籤而來的群眾。而掌握群眾,就會是流量密碼!
不過,我罹癌了,也不知道還能活多久時間,寫在書本裡,我相信就算我上節目送新書給每一位來賓,大家應該也只會禮貌性地帶著微笑收下,然後放在自己家裡面的某個角落,不可能完全閱讀完。
所以呢,在這裡我就可以忘情地大說特說,把音量調到最大!大聲說出這句話!
「結婚就是兩個人的事,不要再跟我提是兩家子的事!」
為什麼這本書讀到現在,我敢這麼大聲說這事情,前提必須是你真的讀過了前面的每一話,看到這裡,你才能接受,循序漸進地理解,我到底在說三小朋友。
首先,這個觀念是綜合前面的章節,不要用「嫁」、「娶」這兩個字,來當作結婚的動詞;再來,麻煩用「愛」來取代「孝順」兩字;最後則是,選對象時,不要再把眼睛挪到頭上去,別再把經濟條件擺第一。
你如果能認同以上幾點,那麼,你一定也能夠跟著我大聲喊出同樣的話:「結婚就是兩個人的事,不要再跟我提是兩家子的事!」並且,那無謂的婆媳問題,也得以解決……
為什麼老一輩的人,甚至是現代人,還會把「結婚」當作是兩家人的事呢?最重要還是因為他們認定「媳婦」,就是嫁進男方家的女人。
既然是如此,那麼你們的結婚,就等於沒有創造出第三個家庭。就是從原本雙方的兩個原生家庭,女生從自己的原生家庭,被編制進入男方的原生家庭,這樣一來,女生得要去適應男方家庭的生活習慣、經濟觀、價值觀,這就是問題所在。因為現代女性,已經不像過去那樣逆來順受,所以她一定會想要找出自己的幫手,而最好的幫手,就是自己的原生家庭。
於是兩邊的原生家庭,就得協調溝通。
而如果女方的原生家庭,也擁有很重的傳統觀念,像是什麼「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類的話,因此完全不給予媳婦協助,就會造成媳婦的苦無處講,甚至就連想離婚,想找個退路都沒有歸宿!
而如果女方的原生家庭比較不傳統,那麼一旦她的家人出面干涉時,就會讓男方家人感到困惑甚至憤怒!
「女兒都嫁到我家來了,就不關你們娘家的事了!」事實是如此,但重點在於,如果不關女方家的事,那兩夫妻之間的事,又到底關公婆家的人什麼事呢?
倘若事情的進化,如我說的大逆不道,那麼結婚就會是一邊派出一個人,然後這一男一女(或是同志),自己組成家庭,從此之後,與兩方的原生家庭維持平行的地位,三個家庭各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空間(租屋也無妨),且自己有自己的家庭價值、行事準則,這樣的話,就跟婆媳、姑嫂、閒雜人等,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說了,「孝順」這詞會走味,來自於「關係」的產生。然而真正組成婚姻的兩人,其實真的不需要和另外一方家庭的人開始稱謂上的來往,因為那由於稱謂所產生的關係,只會連帶出現責任以及情勒。
而通常這道理,在現代社會懂的人並不會少,只不過出於某些原因,他們還是願意「嫁」進對方家裡。為了什麼?還是利益。
所以我說過了,真正要組成一個家庭,靠的是原本要結婚的兩個人,如果兩個人都可以獨立,不依賴任何一邊的原生家庭,那麼「結婚是兩個家族的事」這句話就不會成立。
或許有人會說:「可是就算結婚,不住在一起,也還是會相見呀!除夕過年過節等……」也是因為這樣,我在本書開宗明義就說了,聚會是姻親認識之後,人與人之間有產生「真正的」化學反應,愛屋及烏也好,才有必要一起吃飯、一起生活、一起出遊、一起聚會。
如果我和對象結婚,結果這家人裡面,沒有一個人和我合得來,我又何苦要去假裝和諧,又或者當乖小孩聽話呢?畢竟這時代的人,都很有可能跟自己原生家庭的家人完全不對盤,你又怎能期待,自己可以和另外一個陌生家庭裡的成員和平相處呢?
在這個主張自我的時代裡,結婚最好的做法,就是兩個人單獨搬出來居住,不依靠任何一方,不多與任何一方的家族來往,除非是在接觸過後,你發現對方的家人,和你之間的相處像朋友一樣熱絡和諧、講話合拍,聚會時快樂遠遠超過委屈,否則,就過好小倆口的生活,以免節外生枝。
這才是最正確的結婚觀念,不只講給尚未結婚的你聽,也是寫給為人父母的你們閱讀。
不干涉的愛,才是對小孩最好的幫助。至於那些親家公、親家母,若有緣分,你們會成為朋友,若沒緣分,只要名義上知道對方是誰,其實就已經足夠。我也曾經寫過,「結婚,是女性的第二次投胎機會!」
因為原生家庭不是妳可以選擇的,但是要和什麼樣的人結婚,成為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卻是妳自己可以決定的。
因此端看妳是把利益擺在前面,還是把「生活和諧,興趣相投」擺在前面,依循不同的準則選擇家人,各有利弊!當然啦,如果擺明是為了對方的家業要嫁過去的人,就不在我的規勸名單裡。在我看來,這種選擇,或許才是暗黑版的「大逆不道」!
【橙實文化】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是時候該大逆不道了:一個重度憂鬱+癌末+愛情專家的『人生洞察解放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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