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與離婚,只是一道選擇題 | 婚姻的秘訣:好好吵架與愛
這是能與我相守一輩子的人嗎?
和個性相似的人結婚才能幸褔美滿嗎?還是會因為容易發生衝突,很難一起生活呢?
二十多歲時,每次和朋友聊到這個話題一定會分成兩派。在事事都想追根究柢找出正確答案的那段時期,我一直很好奇到底哪一派才對?於是,我整天抓著認識的人打破砂鍋問到底,甚至還嘗試透過閱讀來找出正解。
現在回想起來,根本就是白忙一場。因為二十多歲的我根本不清楚自己的性格、價值觀、興趣,自然也沒辦法得知,對方與我究竟存在哪些相似與相異之處。
「以律師的角度來看,您認為相似的兩個人結婚比較幸福美滿,還是完全相反的兩個人結婚才會幸福美滿呢?」
時光荏苒,我也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擁有十多年經歷的離婚專業律師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不少人都曾向我提出這個問題。雖然沒有特別調查過,但就自己見過數千對經歷吵架、分離的夫妻,我應該還算夠格憑個人經驗回答吧?
只是,當我實際回想後,才發現自己遇過的夫妻,似乎都有著不盡相同的故事。上午的委託人表示「我和老公從頭到腳完全沒有一個地方相似,大概就是因為這樣,才會沒有任何一件可以一起做的事吧。我也是逼不得已才決定離婚」;下午的委託人則說「我和那個人都很喜歡出去玩,所以整天都想把照顧孩子的事推給對方。夫妻間至少要有一個人喜歡待在家,才有辦法過得幸福美滿吧?」如果一天見十個人,就有十種完全不同的故事。
好混亂。彼此相似,就說因為相似才分手;彼此相異,又說因為相異才分手。正確答案到底是什麼?
夫妻的性格相似或相異,顯然對關係能否延續的影響不大。原因在於,一個人會根據不一樣的立場與情況、擔任角色,而變成另一個截然不同的人。
我自己也是如此。二十歲的崔唯娜、三十歲的崔唯娜,以及此刻即將邁入四十歲的崔唯娜,實在太不一樣了。不單純只是因為年紀的增長,而是在其間發生過的各種事情與狀況,大幅地改變了我的價值觀。尤其是經歷了與父親的離別、生育與教養小孩、擔任離婚律師等,都是讓我徹底改變的關鍵因素。
每當人生面臨某些事,我都會因此有了些許頓悟,有時甚至會感覺自己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自從意識到這點,原本我認為「人不會變,我也很難改變,所以我必須找到適合自己的人,並且只與這種人建立關係」,才驚覺從前的自己有多麼愚昧。
當然了,我的根本性格或某些本質層面的確不會產生任何變化。但我現在明白隨著時間流逝,至少以下的事項會出現或多或少的改變:說話方式、喜好、克服痛苦的方法、對待他人的態度、當下感興趣的事。
儘管這些事都可能隨著情況而產生變化,但人們在判斷一個人是什麼樣的人時,即是著重於這些要素。既然如此,在大家的眼裡,我應該變得比以前不同許多了。
頓悟這一切後,每當與某人建立關係時,我也不再斟酌自己與對方究竟有多麼相似或相異。坦白說,或許是因為無論我再怎麼努力,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知道對方與自己之間的不一樣。
假如「發現源於性格、價值觀、喜好的差異」根本沒有意義的話,又該觀察哪些部分呢?
那就是接受這些差異的智慧與對於關係的尊重態度。面對任何關係皆是如此,如果懂得認同彼此間不一樣的地方,並且重視這段關係的人,無論作為朋友、同事或另一半應該都很適合吧?
當感覺眼前的人與自己實在太過不同,以致沒辦法分享任何事的話,我希望各位都能善用這樣的觀點重新檢視—以長遠的眼光思考,與對方一起經歷往後即將發生的無數事情,或是對方看待這些事情時表現出來的態度,而不是因為彼此的差異導致當下浮現的困難。到時,或許才得以隱約看清楚對方,是不是能與自己相守一輩子的人。
結婚與離婚,只是一道選擇題
韓國女性政策委員會於二○二一年主辦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針對「未來不婚的獨居人數將會增加」的預測,九七‧一%受訪者的答案為「肯定」;至於在「以同居取代結婚的人數將會增加」與「即使沒有婚姻或血緣關係,共同生活與居住的人數將會增加」的問題中,也分別有八七%、八二%的受訪者表示同意。
人們對於「婚姻」的認知正日漸改變。即將邁入四十歲的我,身邊朋友之中就有超過一半以上的人沒有結婚,光是從這點來看,便能切身感受到將婚姻視為人生必要的時代已經結束了。
「既然結婚是一種選擇,那麼為什麼不能將離婚與結婚等同視為一種選擇呢?」
工作歸工作,但我每次看到關於結婚認知的問卷調查,總會不禁浮現這個想法。儘管近年來對離婚的認知已經改善不少,但實際上依然存在許多不友善的視線。
大部分來找我諮商的人,都是已經為婚姻生活付出一切努力,卻依然看不到未來才會做出決定。「努力」這件事說起來很簡單,可是實際上卻有太多令人聞之動容的故事。為了支持另一半而犧牲自己所有事業的人、為了孩子而忍受另一半無理暴行長達數十年的人等等,難以數計的人們為了維持一段婚姻而不停忍耐、忍耐,再忍耐。直至到了臨界點,才終於下定決心離婚。
每次聽見在如此煎熬的過程中孤軍奮戰的他們述說這一切,我總是難掩複雜的心情。
「婚姻失敗後,我實在不知道以後的日子要怎麼過下去⋯⋯人生好茫然」「大家一定都會覺得是我有問題才會離婚」。
忍不住的哽咽與哀傷。
儘管我當下應該堅定地說出「絕對不會,請不要有這種想法」,但我沒辦法這麼做的現實才更令人悲痛。與自己承諾一輩子一起共組甜蜜家庭的人撇清關係,始終不只是單純的離別,而是一段需要歷經對自我深切苦惱與自責的過程。既然如此,憑什麼這件事得受人指指點點?
十分喜歡看電視劇的我,基本上一定會把所有近期熱門的劇集通通看過一遍,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近年來離婚率越來越高,所以劇中也經常會出現離婚的角色。以前的電視劇大多都會將「離婚」刻畫成人生中的重大挫敗;主角會在離婚後過著痛苦萬分的生活,直到重新與另一個好人交往後,才終於找到真正的幸福。現在似乎已經邁入並且暗示,唯有從舊關係推進到新關係,才得以幸福的訊息有點老土的時代了。離婚後過得更勇敢,即使一個人也能擁有幸福並與更多人交往的故事,才是現今的主流趨勢。雖然已經比過去進步了許多,但這樣的發展程度卻依然令人有些失望。
如果我期望能見到故事人物將離婚經歷視作人生中尋找自我的痛苦記憶,以及為生命留下重要訊息的情節,而不是非得「勇敢」尋找幸福的故事,會不會有點要求太多了?不,我不認為。無論是備考生活、經濟拮据潦倒的經歷、事業面臨難關等讓人感覺前途茫茫的黑暗期,都是每個人的人生必經之路。將離婚同樣看作人生中一段重要的歷程,似乎並不為過。
還有另外一件事。我想說的是,如果是在經過猶如撕心裂肺般的痛苦才下定決心,大可不必去聽從那些不尊重自己決定的人口中說出來的話。
我曾經遇過一名在遭受丈夫數次家暴後,帶著滿臉瘀青的包紮傷勢來找我的女性委託人。然而,與她一同前來的母親卻不停拍擊著聲淚俱下地說明情況的女兒的背後,並且說道:
「在我們那個年代,這種程度大家還不都忍著繼續過日子!」
還有另一名經歷妻子外遇數次後,決定提起離婚訴訟的男性委託人。這位委託人在諮商時用著顫抖的聲音訴苦道:
「我一說起要離婚,就連那些知道內情的朋友,甚至我自己的親姊姊都異口同聲問我『你有辦法自己帶大孩子嗎?』說什麼孩子還小需要媽媽,說我怎麼不為孩子想想。」
這些情況現在依然存在嗎?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多得很。或許因為如此吧,無論在法律上的離婚原因多麼充分、離婚決心多麼堅定,還是有不少人會焦慮不安地留意著我的反應。
「真的可以就這樣分開嗎?」「這些事是不是不足以構成離婚的理由?」
「離別」存在絕對的標準嗎?有人就算在遭受暴力對待後,依然認為「只是因為他/她內心比較脆弱」而選擇無條件包庇、忍耐,也有人為了他人眼中不怎麼特別的一句話而留下一輩子的創傷。根本沒有任何足以讓所有人都普遍認同「這種程度可以分開了」的標準。
對於無法輕鬆擺脫他人評論的我們而言,甚至到了已經承受一定的痛苦,並且決心脫離苦海的那一刻,也依然顧慮著人們的目光。但我希望至少自己的相遇與離別,最終仍能以自己的標準為優先。
與自認看起來不錯的人往來,而後到了自己訂定的離別標準時離開。既然如此,至少自己得信任自己訂下的標準才行。
「你看起來怎麼樣?你覺得他/她還愛我嗎?」「我在這種時候提分手⋯⋯應該可以吧?」
當必須經常向某人詢問諸如此類的問題時,不妨在徵詢意見前,先聽一聽自己的心吧?接著,慢慢擬定屬於自己的標準。或許,這會是段相當孤獨的過程。
提出這些想法後,勢必有人會大發雷霆地說「你的意思是不要勸人不離婚嗎?覺得離婚很驕傲嗎?」如同結婚並不驕傲般,離婚同樣也不驕傲。結婚或離婚,都只不過是一種選擇罷了。
自主生活,
明確知道自己的幸福何在,
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堅定與默默地前行,
以及靠自己的力量戰勝過往昂首挺身。
我想,唯有在以這些事為傲的世界,人人才得以自在地結婚與離婚。
忍無可忍才不得不選擇的離別——這種「全力以赴後的離別」,絕對是一種值得尊敬的成就。
與愛人好好吵架的方法
婚後,只要與三五好友相聚,其中一定會有這種朋友。
「唉,我覺得根本不該結婚。老公既不像以前那樣對我好,我又要照顧一大堆人,太累了。每次和老公吵完架和好後,才過沒幾天又吵起來。」(抱怨型)
「真的喔?我連一次架也沒吵過吔⋯⋯你們都有和另一半吵架的經驗喔?我老公每一件事都配合我,通常他只有挨我罵的分而已,根本吵不起來。」(顧人怨型)
先有一個人開啟關於對丈夫的不滿,與婚姻生活有多麼辛苦的話題企圖引起共鳴,此時勢必會有另一個人表示自己完全無法理解,並默默炫耀著自己的丈夫不是那副德性。從旁看著這一切的其他朋友們開始露出坐立不安的眼神輪流觀察兩人,在不知道該怎麼接話的狀態下,大口喝著早就喝完很久的飲料。
在我的第一本書《我們分手吧》(書名暫定,大田二○二四出版)中,曾經提過如果只能有一個選擇配偶的標準,那麼我會選擇「懂得好好吵架的人」。換句話說,好好吵架這件事實在太重要了。不吵架的關係,或許也是正在死去的關係吧?因此,不吵架絕對不是件值得炫耀的事。
「關係」沒有那麼簡單,是每個人都有同感的一句話。有些夫妻看在別人眼中整天吵吵鬧鬧,實際上卻是連內心話都能坦誠相對;有些夫妻表面上相敬如賓,看起來是以禮相待的一對,實際上卻是單靠一方拚死拚活地撐著,只為了迎合另一方的期望。誰也不知道那個說著「我老公每一件事都配合我」的朋友的夫妻關係何時會突然走調。畢竟,一輩子都在配合妻子的丈夫絕對不可能過著無憂無慮的幸福生活。
我們現在應該改變過往避而不談的話題。
吵架,是再自然不過的事,
矛盾,是關係成長的動力。
談戀愛完全不吵架的情況,比你我想像中來得更常見。只是,當這種情侶變成夫妻後,狀況可就不一樣了。一起生活時需要共同分擔的無數家事(而且做再多也沒人發現!)、與雙方家人們建立新關係時或多或少的不自在、因為同居而必須為對方讓步的各種小地方忽然如排山倒海襲來,「夫妻」關係反倒在轉眼間變成辛苦、不滿、吵架的總和。此時,戀愛時期不曾吵過一次架的情侶往往會因此大受打擊,只因他們不熟悉吵架這件事。
「我們明明一直以來都沒有吵過架⋯⋯難道是因為對方對我的愛變淡了嗎?」
左、右腦的神經迴路就這樣連結起來了。萬一自己或他人沒有阻止這個錯誤想法,很快就會發展成「我們也走到這一步了嗎?難道這場相遇打從一開始就是個錯誤?」最後在一時衝動之下決定離別。
愛情與爭執理所當然是共存的。我同樣花了很多時間才終於接受這個現實。越是長久的關係、越是以愛情為前提的關係,矛盾自然就越大。因此,或許可以事先思考一下,當矛盾找上我們時,究竟該如何跨越它。
既然如此,在此就讓見識過置身於矛盾中數千對夫妻的離婚專業律師為各位特別提點幾項「與摯愛好好吵架的方法」。
第一,千萬不要打斷他人說話。由於委屈的情緒會在吵架時不停翻騰,因此把對方說的話聽完一事會變得比想像中困難。儘管如此,也務必將這個原則牢牢記在腦中,稍微忍耐。漸漸地,就會發現彼此間的對話變得與過往完全不一樣。
第二,先表達情緒,而非責備。嘗試以「你的行為讓我很傷心」,代替「這就是你的問題所在」。就算知道是自己做錯的人,也會在對方劈頭就是一頓責備時,直接關上耳朵。因此,不妨稍微改變一下說話方式。這點確實不簡單,所以「忍住怒火,確實表達自己的情緒」也是我最想擁有的能力。
第三,不牽扯其他相關問題。當對話發展成「不只這件事,你三年前就這樣子,五年前不也這樣過嗎?」時,可能吵個兩天一夜都吵不完。從這時起,便已經不是為了解決問題的吵架,只是為了吵架而吵架。
第四,不辱罵或咆哮。雖然這是基本中的基本,卻也是相當困難的原則。然而,一旦破壞了這項原則,兩人起初的吵架原因也會被忘得一乾二凈,關係最終只能走向破碎一途。有辦法忍住怒火當然是最好,但如果自己好像快要轉變成飆罵或提高音量時,不妨直接告訴對方自己需要時間冷靜一下。
第五,以正面的話語作結。即使無法完整表達想說的話,也可以試著使用像是「我很開心我們可以像這樣分享彼此的想法,也謝謝你願意聆聽」之類的話語作結。如此一來,雙方才能在內心毫無陰影的狀態下,好好開始下一次吵架。
雖然十分困難,但也請務必遵守以上五點。吵架終究不是單方面的事,因此有必要向對方分享這些原則。那麼,或許也能在過火的情況下先守住這幾個原則吧。
希望我們都能將「吵架」變成「發展」的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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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5: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