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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愛了,可以是離婚的理由嗎? - 留言討論區

不愛了,可以是離婚的理由嗎?

文章摘錄:

作者\徐惠珍 律師 現代人的感情觀與家庭觀逐漸走向個人化,更追求自我與所謂真正的愛情,以至於台灣有平均10分鐘就有一對夫妻婚的紀錄。事實上,許多女性取得工作上的成就與金錢獨立性,也不再淪為離婚的被動者,到各地家事法庭走一圈,你會發現許多原告正是妻子,也許是「丈夫外遇」、「丈夫家暴」、「丈夫離家」等因…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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