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婚姻真心話 » 不每週回婆家就是不孝?切記別把美意變成義務! 不每週回婆家就是不孝?切記別把美意變成義務!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作者\呂秋遠律師 授權文章 呂秋遠律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東吳大學助理教授,News98九八法律事務所節目主持人,2008年8月創辦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律師,我老公週末喜歡帶著我跟小孩回公婆家住,但是因為彼此生活跟衛生習慣差太多,我去他家的時候,真的覺得很痛苦,但是我又不敢不回去,覺得要是不去會顯得… [看詳細內文]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X點此登入來回應 Lin Chan 2022-04-14 17:11:20 只週末?不錯了啦! Mikaela Rou 2021-12-23 00:39:10 我每個禮拜都把老公跟小孩丟回婆家,自己放假半天? Momo Zhang 2021-12-22 06:55:17 只會婆家 娘家呢? 婚姻中沒有平等 就難有未來 林珊緹 2021-12-21 23:30:03 人要互相真的,而且世上很多事情沒有「應該」,請抱持著「歡喜做甘願受」或許人生比較好過。? Cheng Woon Ling 2021-12-21 22:38:11 拜访可以,不用住。比较已经有自己的家庭。要孝顺,不一定要过夜。妻子也是人,不是机械人。公婆该体谅。妈宝男人要不得,婚前想清楚 蔡雅娟 2021-12-21 11:55:27 累 Joyce Ho 2021-12-21 07:32:21 還好工作是輪班制, 都會排假日上班,要回去先生自己回去 向 姿罃 2021-12-21 03:05:59 蘇評評 黃小白 2021-12-21 01:03:56 一定要重視自己感受,自己才會快樂。 Li Yang Li Yang 2021-12-20 23:33:52 做自己,勇敢做自己,努力活出女力,這都非常好,其實現在已沒什麼媳婦這個名詞了,只剩女兒這名詞,家庭是需二方不斷理解努力的,而不是男人不用心,女人只要活出自己,好好想想是可以不結婚的,選擇了就該去經營,容忍,學習,離婚很快的,只是單親家庭一直變多,可憐了小孩而已,不然簽個字而已 « 上一頁 1 ... 6 7 8 9 10 ... 36 下一頁 »
Li Yang Li Yang 2021-12-20 23:33:52 做自己,勇敢做自己,努力活出女力,這都非常好,其實現在已沒什麼媳婦這個名詞了,只剩女兒這名詞,家庭是需二方不斷理解努力的,而不是男人不用心,女人只要活出自己,好好想想是可以不結婚的,選擇了就該去經營,容忍,學習,離婚很快的,只是單親家庭一直變多,可憐了小孩而已,不然簽個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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