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分齡談教養 » 教養方式 » 不要譴責被害人!呂律師:這位媽媽的人生,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不要譴責被害人!呂律師:這位媽媽的人生,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作者\呂秋遠律師 她從16歲就自己出來工作,做過檳榔攤、網拍、直播、業務,只要能維生的工作,她都會努力。結婚以後,生下了女兒,才發現先生經常性外遇,不找工作,整天在家玩英雄聯盟,買點數、買造型,甚至逼迫她去賣卵子當家用。只要不從,就會動手掐她的脖子,拿刀威脅要殺害她全家。 不得已,她只好外出工作,但… [看詳細內文]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X點此登入來回應 Lin Shou Ping 2022-05-05 14:54:26 只有斯德哥爾摩症的人才會譴責被害人。然后這對加害人夫妻可以公佈長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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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5 14: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