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婚姻真心話 » 婆媳學問大 » 初二婆婆不給回娘家:「偷跑下場就是離婚!」 初二婆婆不給回娘家:「偷跑下場就是離婚!」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過年是全家團聚的時候,不過對於有些已婚婦女來說,想要回家團圓卻不那麼容易。有女網友在「爆怨公社」中表示,明明初二是可以回娘家的日子,她卻只能待在婆家遙望著娘家,直嘆「嫁人等於是入佛門了有家歸不得...」 該網友PO文:「可惜的是我的男人他不夠強,所以我又只能初二待在婆家遙望著娘家了。家和萬事興(我犧… [看詳細內文]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X點此登入來回應 Candy Qu 2021-02-14 07:14:50 就離呀! 何必為了一個沒作用的老公,斷送自己的親情! 婆婆是一回事 老公是另一個個體 無法分辨是非 不要也罷 陳金淑 2021-02-14 07:09:13 可惡的婆婆 朱旭敏 2021-02-14 07:03:50 那就離啊 Feng Jiao Lin 2021-02-14 06:59:22 這種家庭 無能老公 何需留念 離~ Jewel Cheng 2021-02-14 06:59:20 聽說我老公媽媽會在除夕跑回娘家,一直待到初二 但我嫁去的第三年,她卻要求我初二要留在婆家(高雄)掃墓,不要回娘家(台北),改別天~ 其實蠻多沒被虐待過的婆婆,都會虐待媳婦,因為她們是很自私的,只會先折磨別人,不會等著被欺負! Vanessa Lee 2021-02-14 06:51:17 婆婆難道沒有娘家? 劉燕菁 2021-02-14 06:48:09 有這種老公就放生好了~ 趙雅佳 2021-02-14 06:01:05 不婚是最好的選擇 林廷憶 2021-02-14 05:50:09 遇到這種離婚沒什麼不好啊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我國婚姻法的有關司法解釋中有這個規定,即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父母親離婚時選擇隨父親或者母親共同生活,即所謂的撫養權歸屬要尊重孩子的意見。 依現行的夫妻財產制,如果沒有另行約定,結婚後就是法定財產制,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可以各自處理,不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但是離婚時,可向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婚後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婚後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 Viny Ho 2021-02-14 05:44:56 離婚就離婚啊!要一個?媽寶廢物在身邊幹什麼,還要伺候別人一家老小看臉色度日的,那結婚要幹嘛?在家就好了啊! « 上一頁 1 ... 5 6 7 8 9 ... 29 下一頁 » 大家都在討論 幼小銜接課程和教材有推薦嗎?注音拼音怎麼教?
Jewel Cheng 2021-02-14 06:59:20 聽說我老公媽媽會在除夕跑回娘家,一直待到初二 但我嫁去的第三年,她卻要求我初二要留在婆家(高雄)掃墓,不要回娘家(台北),改別天~ 其實蠻多沒被虐待過的婆婆,都會虐待媳婦,因為她們是很自私的,只會先折磨別人,不會等著被欺負!
林廷憶 2021-02-14 05:50:09 遇到這種離婚沒什麼不好啊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我國婚姻法的有關司法解釋中有這個規定,即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父母親離婚時選擇隨父親或者母親共同生活,即所謂的撫養權歸屬要尊重孩子的意見。 依現行的夫妻財產制,如果沒有另行約定,結婚後就是法定財產制,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可以各自處理,不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但是離婚時,可向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婚後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向婚後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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