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婚姻真心話 » 大老婆的反擊?正宮與小三的法院交鋒

大老婆的反擊?正宮與小三的法院交鋒

大老婆的反擊?正宮與小三的法院交鋒

FavoriteLoading收藏文章

作者\天秤律師網 楊永吉 律師

大老婆與小三的交鋒,遇到丈夫外遇小三侵門蹋戶破壞家庭,大老婆們該如何面對與解決?老公又會有怎樣的結果呢?

丈夫開始行徑怪異、早出晚歸,甚至有天接到一位陌生女子打電話來宣示主權,真沒天理!大老婆為家庭盡心盡力,換來的卻是丈夫在外有小三,小三甚至侵門蹋戶,大老婆是否只能暗地裡哭泣,任由丈夫及小三的隨意踐踏?以下帶你一同瞭解,配偶在法律上可以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常常有人問我:「律師,我先生外遇,我該怎麼辦?」

其實法律上對於配偶的權利有很多的保障,當小三出現的時候,有沒有刑法的「通姦罪」,是大家第一個會想到的問題。刑法的通姦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和配偶以外的異性發生姦淫行為。

大老婆與小三的交鋒,大老婆的反擊?

法院見解向來認為,所謂「姦淫」是以「男女性器接合」來認定,必須配偶和小三性器官有接合才算通姦,如果只是口交、愛撫、精神外遇、性幻想等,只要沒有性器官接合,都不成立通姦罪。

但近來發生一件打破以往實務慣例的法院判決,案例乃警員和小三到摩鐵開房間,警員的妻子會同警方抓姦,並在垃圾桶中找到3團衛生紙等證物,但警員聲稱只有口交沒有做愛。

二審法院法官認為通姦罪的「姦淫」應該和強制性交罪的「性交」概念做相同解釋,「性交」的定義是指以性器或性器以外身體部位、器物,進入或接合他人的性器官、肛門或口腔,對象不限男女,包含口交、肛交、以異物插入生殖器官等,而將「姦淫」擴張認定,是因為基於社會大眾觀感、認知,口交雖有別於性器接合,卻已侵犯夫妻忠誠義務、破壞夫妻婚姻,因此對於通姦罪作擴張解釋,認定口交也成立通姦罪。

再者,法院對於是否成立通姦,以前實務上多以「抓姦在床」作認定,也就是一定要看到或拍到配偶和小三有性行為才算數,導致通姦罪成罪難度高。

通姦罪的成立在於證明配偶與第三人有性交的事實,當然最好是抓姦在床,但要剛好拍到正在性交的畫面太困難,若有其他足夠的間接證據,例如:擦拭過精液的衛生紙、性愛光碟、目擊者看到雙方進出賓館、簡訊或書信中透露兩人有性關係等,都是構成通姦罪的有力證據,但仍須視具體個案而定。

另外,配偶為取得通姦罪的證據,在自己的房間裝監視器,為捉姦而蒐證,非「無故」偷錄,屬合理的權利行使,目前多數法官認為合法。特別提醒,法律有規定若是老婆明知道老公在外跟小三有姦情,卻明白表示不計較或原諒對方,那就不能對兩方提起通姦的告訴。

推薦閱讀:外遇?巧遇?只有男人分得出兩者的差別

當然通姦在現行制度運作下還是不容易成立,但也不代表大老婆們就沒有可以讓老公和小三付出代價的方式。民事上還有一個侵害配偶權的規定,也就是說,就算通姦不成立,但只要可以證明老公和小三確實有不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還是可以依侵害配偶的規定向配偶和小三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慰撫金)。

大老婆與小三的交鋒,大老婆的反擊?

一旦侵害配偶權的官司贏了,未來老公也不可以隨便請求裁判離婚,只有老婆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裁判離婚,還可以向導致婚姻破綻比較大的男方請求贍養費等,主導權等同回到大老婆的手中。

最後,若是發現老公在外有了小三,心情當然會非常激動,但在生氣之餘,一定要記得努力的搜集相關證據,因為有一天到了法院,不論是刑事的通姦告訴或民事的侵害配偶權官司,一切都還是看手上有多少證據來決定輸贏,法官就算再同情妳的遭遇,在證據不足的狀況下,一樣也只能判妳輸。

天秤律師網】授權轉載

關於作者與本篇文章

楊永吉律師

曾擔任多年企業及銀行法務主管之經驗,舉凡各類契約及債務糾紛,不管是關於企業及個人之法律問題皆熟稔。又因深黯實務運作,更能站在客戶的立場,維護其權益。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