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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後盡量都別住對方家!呂秋遠10個建議:遇到想佔便宜的快逃! - 留言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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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錄:

作者\呂秋遠律師 「女生今年26歲,在台中有穩定工作,有間房子1000萬,房貸剩下400多萬。男友要他賣掉房子,放進兩個人一起籌的頭期款裡,他有10萬,但是女生可以先住公婆家。」 這個offer好不好,其實女生自己心裡應該有底,只是想要讓大家奇聞共賞而已。但是,還是得讓大家知道,關於這件事,你可能不…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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