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真心話:越急著離婚,代價越高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作者\呂秋遠律師 媽媽經 授權文章 呂秋遠律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東吳大學助理教授,News98九八法律事務所節目主持人,2008年8月創辦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今天跟鄧惠文醫師在聊新書的時候,她稱呼我為閨密呂麗絲,實在令人害羞。事實上,我們的閨密交情應該是從吵架開始的。我們兩個人對於感情經常有不同意… [看詳細內文]
2 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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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到了
急著結婚會後悔一輩子
離婚,傷的永遠是孩子的心 ?
洪玉貞
我想知道一件事
是不是有這麼個說法?
法官會不會以妳知情多年早已是默許這件外遇的事,而喪失告訴的資格
通姦 刑事要告那條?
我也想離~但對方死咬著不放,日常生活沒有關心互相,他想保持單身確又想擁有家庭,自私的人總是快樂無比
非常認同
而許多男人在五十歲以後,就會開始想要抓住「青春的尾巴」,把以前遺失的愛情找回來,於是乎,外遇就這麼出現了。經濟地位高的男性,如果不懂得珍惜夫妻之間的情義,那麼「少年無子時、中年喪妻時、老年無父時」,就成為某些男人的三大樂事了。
——這段也太真實了⋯⋯
真的 離婚早點離
趕快過自己人生?
老公帶小三確很理直氣壯,而那小三還是朋友的老婆,他要我包容原諒他與小三,難道就因我為他生了三個小孩,就要原諒他們的出軌,還很光明正大的跟我說,要我包容
老公結婚前說要帶小三,以為只是說說而已,登記後ㄧ樣帶著小三,小三明知道不能變正宮,依然要在一起,現在的我該怎麼做呢?剛登記不到一個月,在一起十幾年了,有孩子
要是太太跟別的男人擁有愛味又有什麼法律保護
觀點實在太對了,生育年齡真的是再現實不過的事
太晚看到!可惜~不過我現在也過的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