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孩子,除了明白教育心理學,還得學習「人類學」
作者\李淑菁
新好老師必須是具備細微觀察能力的人類學家,能夠感知學生的需求進行調整,這也是教育作為一門「專業」可彰顯之處。教育沒有萬靈丹,教學也難有標準作業流程,必須隨著社會情境、文化脈絡、學生背景與程度,產生不同的教案,課程進行方式也應彈性隨之調整。
人類學或質性研究的基本能力,包括觀察、訪談、談話、反思,甚至跟學生進行焦點團體等,在教育過程中不可或缺。教師不必然要具備如研究人員般的質性研究能力,但基礎的質性研究能力可協助教師深入探究問題所在,培養「看見」的能力,才能依此針對不同文化背景的學生設計有利的學習情境。
對青少年文化的理解與肯定也是目前師資培育欠缺的,就如在二○一八年六月中旬發生的年僅十三歲的一對國中男女學生相擁跳樓身亡事件,林姓少女在遺書中寫著:「當你們看到這篇文時我可能已經死了,不是被殺而是自殺,這都是有原因的,我會自殺是因為被康○○老師氣到想自殺……我跟我最愛的人每次都受到阻撓每次都一直被抓去罵……你(康姓老師)有必要罵到噴口水嗎!我真的是受夠你每次抓我去罵了,所以我決定自殺,我恨你。」

教師先別急著用道德去給出評價或導正,因為你的道德不是學生世代道德的樣子。作為教師,我們都必須謙虛,因為永遠有許多我們不懂、不了解的事情正在發生。教師不理解青少年文化,不理解性別與情感教育,仍用教導與導正的方式,以成績與成就作為引導學生生涯的基本方針,誠心以為「我是為你好!」
然而,這樣傳統的做法在現代青少年文化中已然行不通。教師必須某程度的理解青少年文化,其工具為人類學,而非只是西方理論框架的教育心理學而已。對兒童或青少年文化的理解也是一種跨文化能力。在芬蘭,我曾進到一所中學校進行觀察研究。不同於臺灣許多中學門口貼滿紅榜,這中學的教育目標為「教育我們的學生成為能夠敏覺文化的人,進而在生命旅程中成為負責任的個體」。
這段話讓我聯想到一位在挪威工作的朋友曾說:「北歐都自稱是小國家,因此他們想辦法讓年輕人的語言能力夠好,能有機會到各國看看,所以小學三年級開始學英文,高中開始就很多交換學生的活動。我挪威同事幾乎九成以上在高中、大學都有到其他國家去交換學生、工作的經驗」。
這是全球化下重要的跨文化經驗與能力,是未來孩子需要具備的能力,而教師本身也須先具備這些能力,才可能教得出來,不管是透過身教的默會知識、融入於班級經營或者課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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