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疼愛還是溺愛?別把孩子寵壞了
作者\Henry Lo
我們美語補習班有一些孩子,小小的二、三年級,沒有寫作業的時候,就已經會做一些欺騙的行為:例如告訴老師作業沒有帶;結果隔壁的小朋友告狀說:「老師!他的作業根本就放在書包裡面!」又或者說在上一堂課抄寫回家作業的時候,忘記寫到了所以沒有寫;結果老師發現,他根本就是自己拿橡皮擦把聯絡簿上面有寫的作業擦掉。
這些孩子的爸爸媽媽不禁問:「我的孩子從小這麼乖,到底從哪裡學到這些行為的呢?」
這些會「想辦法」合理化自己錯誤行為的孩子,其實都有一個共同點⋯他們都是從小被家裡大人寵壞的孩子。而這些問題的前因,早在0-6歲人格建構關鍵期的時候就已經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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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寵壞」?
定義就是當孩子做錯事的時候,成人沒有讓孩子經驗、承受該有的後果,而因為錯愛孩子,而幫助孩子規避這些責任。
在親職講座、座談會裡面,我常跟家長、老師們分享:「我們對孩子的愛,要放在幫助孩子經驗錯誤選擇後的結果上,而不是為了保護孩子,而避免孩子承受錯誤之後的結果。」
中國人說:「千里之堤潰於一蟻之穴」;當我們大人錯誤地保護孩子,不讓孩子經驗該承受的結果、不讓孩子面對該付的責任,不但會讓孩子逐漸學會逃避責任,而且日後還會讓他們慢慢找到替自己逃避責任的方法⋯
當思想開始錯誤的時候,行為就跟著開始錯誤了。
所以,與其問「孩子在哪裡學到這些行為」,不如省思「孩子在什麼時候學到這些觀念」。當愛孩子方法錯了,「真愛」就淪為「溺愛,一個良好的人格就這樣逐漸被破壞掉⋯差之毫釐,失之千里!悲哉!
「教女教兒,先教自己。」我們大人,不得不深深地反省自己,有沒有「寵壞」孩子啊!
【Henry羅寶鴻 老師】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寵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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