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文章作者\媽媽經編輯 Gimmy
父母看到孩子健康地出生的燦爛笑容,是不少婦產科醫護人員最難以忘記的一幕,但也有不少警消會永遠記得,他們無力挽回父母帶小孩一起自殺的悲劇。究竟是甚麼原因,讓最疼愛自己小孩的父母,會拉小孩一起陪葬?
根據陸媒報導,三年前中國大陸安徽一名孕婦,與長期在外打拚、回家過年的丈夫吵架後,將兒子帶回娘家,沒想到當時懷孕的母親情緒不甚穩定,竟產生輕生念頭,就在大年初三,該名孕婦把自己與兒子反鎖在房內,隨後澆汽油放火。後續雖然母子均獲救,但母親全身有70%面積燒傷,兒子也有40%燒傷,其中又以頭部最為嚴重,連肺部都被灼傷一塊、手指也被燒斷,當時男童患重度呼吸道燒傷,甚至差點引發休克。

圖片來源:微博。
這場母親帶兒子自殺的事件已經三年了,孩童目前六歲,但因為孩童對此事留下抹不去的陰影,因此,孩童時常會問奶奶:「媽媽往我身上澆東西,到處都是,然後就放火燒我,媽媽為什麼要燒我….?」由懵懂無知的孩童口中聽到這樣令人心碎的問題,著實令人心碎。

圖片來源:微博。
模範爸媽也可能帶孩童自殺,而且突發性非常高
其實這類事件不一定發生在問題家庭身上,據關鍵評論網文章指出,台灣每年約莫會發生六至十起父母帶孩童一起自殺的悲劇;另根據衛福部統計顯示,有90%的殺子自殺案件過往沒有受虐通報紀錄。
必須永遠記得:輕生不能解決問題,甚至製造更多問題
每個成人都會遇到苦難和挫折,但長大後的世界總是如此的殘酷。此時,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問題竟然沒辦法被解決,那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於是乎,就這樣要把自己的生命交還給上天。但臨走前想到了自己心愛的孩子,在放不下心的情形下,就拉著孩子結束了在世間的一切。
一旦讓人知道有自殺的念頭,親朋好友們通常是非常擔心的,更遑論突然接到自殺消息後的難過心情了。而且自殺這件事在社會層面,或許自殺者認為是替社會解決了一個麻煩,但其實自殺將會造成社會成本或資源的浪費。
這起新聞就提到當年為了救母子倆,親友們籌出了70 萬人民幣(台幣約316.2萬元),才將孕婦、腹中胎兒及三歲兒子的性命保住,而這幾年男童的爸爸因此必須更加努力賺錢,奶奶也都只能吃饅頭配稀飯省錢。
親職教育嚴重地不足與缺乏的問題漸漸浮現
父母親在自殺前放心不下小孩,而選擇先痛下殺手後自殺或帶心愛的孩子一起走這件事,凸顯了民眾對國家與社會,甚至是自己的親戚朋友的不信任。換句話說,也就是因為無法相信國家、社會會有專責機構代為照顧、親戚朋友會幫忙照顧,也無法相信自己優秀的小孩,即使在沒有父母親的環境下,亦能夠依靠自己的能力與國家社會的援助,平安健康地成長、甚至活出自己的一片天,才導致類似悲劇頻傳。
「孩子是我的」、「我是替孩子著想所以不得已」是類似悲劇的常見原因
許多父母親會將小孩視為個人財產或附屬品,而有些父母則是控制慾較重,所以時常會限制小孩這個不行、那個不行或是小孩必須要聽父母的話。這類的孩子通常是父母極其溺愛的小孩,但換個角度想其實小孩很可憐,因為在這種悲劇發生時,通常沒有選擇的餘地,因為理由不外乎:孩子是在我肚子裡懷胎十月而來的、孩子的生命是我給他的……
孩子也擁有人權!
沒有誰能決定一個孩子的生死,包括給他生命的、最愛小孩的父母!孩子們是否能平安、健康地成長,不應繫於個人喜怒哀樂,另外,就算是孩子的父母或至親,只要危及兒童生命安全,非但不應以愛為名輕判,還應受到法令更嚴厲的懲治,因為孩子是擁有人權的獨立個體。
不論是否為新手爸媽,請謹記「『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因為,孩子並非父母的財產,也非父母的附屬品。」在類似的事件裡,小孩永遠是最無辜的那一個。
防止自殺、阻止悲劇:從「再給自己一次機會」開始
生命誠可貴,自殺解決不了問題,但卻會留給家人無比悲痛,請珍惜生命、並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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