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二十五年外遇,夫:只求離婚什麼都不要…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作者\呂秋遠律師 呂秋遠律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東吳大學助理教授,News98九八法律事務所節目主持人,2008年8月創辦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你覺得人比較可怕,還是鬼比較可怕? 在去年的中秋夜之前,我覺得是鬼。那天晚上,我一如往常的在客廳看電視,幸福的樣子,連我自己都嫉妒。那時候,你走了過來,坐在我…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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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好,不要老了還要你照顧他,換一個年青的照顧看看
人生
35年,如果生活就一直靜如止水,沒啥新變化,那只要外人稍稍給點新鮮感,被刺激的那方肯定會動搖,所以才說婚姻要經營,總要一起做些新鮮事,才不會像進了愛情墳墓呀
他留下所有,房子,孩子等等,只帶走自己的自由,真誠面對自己的感情與未來的人生。雖不盡滿意但可接受。強摘的瓜不甜….祝福他的同時也是給自己最大的祝福了。
勉強的婚姻中,有好多隱形的殺傷力我們未曾仔細探究過。即使不吵架,空氣中流動的氛圍也足以影響孩子日後面對感情與家庭的觀念。
淨身出戶我可以接受
那就去吧
年紀大了
我看有哪個女人要什麼都沒有的你
別太把自己當一回事
什麼都不要!?
好吧!讓他知道麵包重要,還是愛情重要❗️
錢都在我這裡比較重要?
人可怕
人比鬼可怕
熱戀時~想盡一切辦法
分離時~用盡各種方式
感情緣盡,有時不得不看開一點
縱使留住人了,心已死……又有何用
放手吧!何苦為難彼此
都非常可怕又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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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像合夥關係,離婚是歇業設停損出場,比浪費時間下去還要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