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二十五年外遇,夫:只求離婚什麼都不要…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作者\呂秋遠律師 呂秋遠律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東吳大學助理教授,News98九八法律事務所節目主持人,2008年8月創辦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你覺得人比較可怕,還是鬼比較可怕? 在去年的中秋夜之前,我覺得是鬼。那天晚上,我一如往常的在客廳看電視,幸福的樣子,連我自己都嫉妒。那時候,你走了過來,坐在我…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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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可怕
離婚不可怕啊!轉身可以過的比他精彩會更好
對方只要離婚什麼都不要,這樣算是好了,身邊有朋友老公外遇吵離婚,還要女方放棄小孩監護權和要求給贍養費,女方不肯就家暴,家中到處裝監視器,說話激怒女方然後把女方被欺負到失控的影片節錄當成是訴請離婚的證據,女方不願意離婚的原因是為了孩子,還有不想把自己辛苦努力的積蓄分給那個爛人
人比鬼可怕,人心見人性。
我會放他走!
沒用的東西留在身邊還是沒用的!
這種事 ⋯
女人也會做
廖添丁 你會這樣對我嗎
ok的
當「老婆只是家人」時,就會這樣的狀況:男方願意負擔所有家庭開銷直到孩子成年,然後什麼房車錢都不要,只想離開。
活人比鬼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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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像合夥關係,離婚是歇業設停損出場,比浪費時間下去還要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