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文章作者\媽媽經編輯部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目前惹人震怒。原來,南投有一名高中生仗著自己的爸爸是警察,威脅班上的弱勢女學生與他發生關係,且長期性騷、霸凌還拍下女生不雅照片,為虎做娼、威逼利誘的情況長達2年,知情人士還爆料:男高中生早已是慣犯、去年就有人在Dcard發文尋求幫助,讓人無法相信身為警察的爸爸都不知情。
由於這名高中生的爸爸遭起底是草屯分局某巡佐,南投縣草屯警分局第一時間卻在臉書聲明「爆料不實」,隨後湧入大批網友表示不滿,分局又將文章火速刪除,被網友發現PO文來來回回修改5次,引發眾人質疑「PO文、刪文速度比辦案速度還快」。
更讓人傻眼的是,一開始針對男高中生脅迫女同學一事,警局PO文原本還回應兩人是「不法方式交往中」,讓網友們難以接受,怒批:「這年頭性侵可以說成不法方式交往?在此呼籲全台廣大的女性朋友出門應該要帶武器自保了,隨時都有可能被以不法方式交往」、「不法方式交往中看到真的會中風…..」
9月10日晚間,草屯分局長發布最新聲明:
各位網友好,我是草屯分局長鄭有益!
一、謝謝大家關心本案被害學生的權益及後續輔導作為,本案南投縣政府相關教育、社政單位均依權責積極處理。
二、鑒於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本分局澄清於今(109)年4月19日受理報案後立即由性侵害專責女警完成報案筆錄製作,4月23日即通知加害人到案說明並完成偵詢筆錄。後於4月28日聯繫2名證人到案說明,經承辦員警於5月完成蒐證,6月依法移請法院審理,並未因加害人身分背景不同而有所差別待遇。
三、有關本分局臉書專頁Po文提醒網友之內容造成大家誤解深表歉意,本分局將與校方共同關懷被害人協助盡速恢復正常生活,謝謝大家。
9月10日深夜,高中生的警察爸爸在留言區發布道歉文:
我是孩子的爸爸:
「養不教、父之過」,今天對於我兒子犯下過錯所引起的軒然大波,造成社會的不安,我要在這裡表達我十二萬分的歉意,我長期以來,因為工作的緣故,對於小孩的成長未能參與,親子關係疏離,對於他偏差的行為未能即時發現予以導正,以致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做為一個父親深感愧疚與自責,也深覺對不起被害人,之前沒即時出來說明是因為案件已在少年法庭審理中,法律的規定,我不能擅自對外發表與案情有關的任何陳述,我也不希望再造成對被害人的二度傷害,可現在看到這個案件所引起的社會紛擾,內心深感抱歉。
我絕無意掩飾兒子所犯下的過錯,該負的法律責任我也一定會要他承擔,對被害人該有的道歉我們也不會迴避。但對於做錯事的兒子,我身為他的父親我也不能、也不會放棄他,往後的日子裡我會儘可能多多的陪伴他,在此也懇請社會大眾給我們一個改過的機會。
再次向社會大眾及被害人表達我們最深的歉意,對不起!

家長們,請這樣宣導孩子正確保護自己!
以下這三個因素,容易讓單一事件演變為多次、長期的惡夢。
一是「對性侵害有錯誤認知」:如果被害人認為這是自己的過錯,她就更不敢說出來。事實上,只要有任何感到不舒服之事發生,第一時間就要堅決說不!
二是「沒有及時得到幫助」:根據爆料文章,女同學本身出自於弱勢家庭,因此從高一開始,男生就告訴她自己的爸爸是警職人員,「要叫他爸爸對家人不利」,女生感到畏懼只能服從,男同學還把不雅照片拍給許多同學看,據悉他也會騷擾其他女同學,且校方曾建議男同學「轉校」,但未獲該生及其家長同意,礙於受教權,校方也無法逼退。
三是「缺乏身體自主權觀念」:不只是受害者,其實最需要加強身體自主權觀念的是「加害者」,如果加害者認為自己能掌握控制他人,不須尊重他人的身體自主權,就會持續騷擾別人,甚至將過程加以炫耀。
希望每一個爸爸媽媽都能撥出更多時間陪伴孩子,做孩子最好的榜樣。因為對於那些受害者而言,事後訴諸法律途徑、接受心理輔導諮商,能否真正撫平心理創傷,又是一條很辛苦的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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