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詐小撇步,謹記「三不三要」原則
作者\媽媽經編輯 Zoe
「你小孩在我手上!」電話詐騙已存在好一陣子,但仍有許多人受騙,根據刑事局統計,去年2017年165防詐騙專線,總共接獲62萬通民眾詢問電話,平均一天就接到1700通,創下歷史新高。警政署提供防詐小撇步,提醒民眾生活中隨時留意,避免受騙請時時自我提醒!

如何防止詐騙?
1、不要隨便提供個人基本資料予他人(如身分證字號、帳號、卡號及密碼)。
2、不要聽從別人指示去操作提款機(ATM轉帳只會把自己帳戶的錢轉出去,不可能把別人的錢轉進來)。
來路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簡訊,應如何處理?
要利用信用卡及金融卡背面電話直接與銀行聯絡、或撥查號台(104、105)、警政署防詐騙專線(165)查詢,千萬不要聽從電話指示或以簡訊所留電話和歹徒聯絡。除了提醒民眾常保警戒心,警政署更與國內知名App業者Whoscall攜手合作,透過電話資料庫將可疑電話、疑似竄改號碼來電等進行分析,一同防範電話詐騙!
接到不明人士來電聲稱資料外洩或欠繳信用卡費,該如何處理?
1、先利用104、105或警政署防詐騙專線(165)查證對方身分。
2、絕對不要聽從他人指示辦理約定(語音)轉帳或匯款,把錢轉到偽稱的「安全帳戶」或陌生帳戶。
什麼是「警示帳戶」?
法院及警調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的需要,通報金融機構立即凍結的帳戶。帳戶被凍結後,所有的交易功能都暫停使用,匯入款也會被退回,金融機構必須接到法院或警調機關的解除通報,才會恢復帳戶的正常交易功能。
發現受騙後,如何申請取回警示帳戶內的剩餘款項?
1、請立刻向警方報案或撥打警政署「165」專線,警察機關會通報金融機構將歹徒所開立的人頭帳戶設為「警示帳戶」。如果帳戶內的資金已匯到其他的金融機構帳戶,金融機構就會按歹徒的匯款路逕,通報匯入行將詐騙款項圈存。
2、被害人可向「警示帳戶」所屬的金融機構洽詢帳戶內有無剩餘款項,金融機構也會在確認帳戶內還有被害人的剩餘款項後,主動通知被害人來協商發還事宜。但如果是交易糾紛案件或是同時有多位被害人而無法確認款項歸屬等比較複雜的情形,就要循司法程序處理。
分證被詐欺集團盜用列為警示帳戶,應如何撤銷該紀錄?
請原來的通報單位(警調單位或金融機構)查明具體通報案件內容,並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以便更正或撤銷警示帳戶紀錄。
防止電話詐騙,謹記「三不三要」原則
三不:
不隨便提供個人資料
不聽從別人指示操作提款機
不理會來路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簡訊
三要:
要保管好個人資料文件以防外流
要直撥信用卡,現金卡及金融卡背面聯絡電話查證
要利用內政部防詐騙專線(165)查證並轉寄疑似詐騙簡訊至警政署防詐騙簡訊特碼(0911511111)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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