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婚姻真心話 » 夫妻大哉問 » 離婚前的條件:一起吃晚餐三十天 離婚前的條件:一起吃晚餐三十天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作者\媽媽經編輯部 說離婚的時候一點表情也沒有,說完便出了家門,只剩下她對著門發呆,雖然她早已經知道那個人的存在,但這結果還是來得太過突然,她做好了忍耐的決定卻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 過了一個無法入睡的長夜,第二天一早,她發了訊息給他:「我同意離婚,但有一個條件,每天必須回家吃晚飯三十天,出門之前要擁… [看詳細內文]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X點此登入來回應 董大米 2017-03-26 00:47:05 心都背叛了,人在又如何 Ecko Chen 2017-03-26 00:25:57 一個人心變了,吃一年的晚餐又如何? 周妍 2017-03-25 23:32:35 感嘆,男人都不珍惜付出歲月後的女人 Joyce Wang 2017-03-25 22:36:09 故事和現實還是不一樣的,唉~ « 上一頁 1 ... 8 9 10 大家都在討論 隆乳有技術比較好的醫師嗎? 有初老感是不是要開始靠醫美拯救了啊? 大家會用眼鏡去遮眼袋嗎?
我要回應
2017-03-26 00:47:05
2017-03-26 00:25:57
2017-03-25 23:32:35
2017-03-25 22:3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