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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的條件:一起吃晚餐三十天 - 留言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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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媽媽經編輯部 說離婚的時候一點表情也沒有,說完便出了家門,只剩下她對著門發呆,雖然她早已經知道那個人的存在,但這結果還是來得太過突然,她做好了忍耐的決定卻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 過了一個無法入睡的長夜,第二天一早,她發了訊息給他:「我同意離婚,但有一個條件,每天必須回家吃晚飯三十天,出門之前要擁…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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