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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娘》在婚姻裡不是弱者!學做五種女人會更幸福

《律師娘》在婚姻裡不是弱者!學做五種女人會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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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律師娘
律師娘林靜如,廣播節目主持人,經營「律師娘講悄悄話」、「娘子軍創業共學團」等粉絲團,成立娘子軍行銷,幫助女性尋找自我。

雖然得到,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但值得,我們一定都做得到。婚姻的幸福不是神話,只要能創造相同的元素,或許就能獲得同樣的幸福。

那天跟一個朋友聊天時,她突然問我:「我心底一直有個疑問,你們事務所經辦那麼多婚姻事件,妳又常寫一些女性自覺的文章,難道每段婚姻面臨離婚時,就只有女人可憐,男人就不辛苦嗎?」

我想了想回答她:「當然,邏輯上絕對不會是如此,一段婚姻走上末路,不會只有單一方的原因,要說離婚的時候,也不至於所有的婚姻中,只有女性是受害者;不過,或許因為自己就是太太的角色,加上事務所多數的當事人都是女性,畢竟聽了太多女性的心聲,所以寫的文章很容易就像在袒護女性。

但是起碼,以社會現狀而言,多數的案例中,離婚的女性在結束婚姻以後,要面臨的困境,比起男性還是辛苦多了,所以我會選擇寫一些偏向幫助女性的文章。

事實上,的確有一些案例,男性的處境也很值得同情。

「譬如說呢?」她看起來不像是想八卦,倒像是擺起公堂,想來個隨興的大審判。

我這個朋友有個很疼她的老公,每次都在facebook 上看到她老公追隨她的倩影,拍攝她的重要活動上傳,然後標註她。

「愛標註妳的老公不會變壞。」我半開玩笑地對她說,「像我老公從來不標註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什麼難言之隱。」這笑話把一向爽朗的她,逗得花枝亂顫。

唉,有老公疼的女人就像她一樣有自信,又愛笑,還隨時關注男性的權益是否受到了冷落,真好;讓我們還能相信,婚姻的幸福不是神話,只要能創造相同的元素,或許就能獲得同樣的幸福。

我怎麼看她呢?

1. 一個懂得如何要求的女人。

「我要求老公抱女兒之前,一定要先抱我,不然翻臉。」

撒嬌永遠是女人數一數二的有效武器,溫柔的討愛,是魅力的起點,也是示愛的勇氣。

2. 一個懂得展現自我的女人。

「我告訴他,一定要讓我做我想做的事。」

她雖然不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但還是在安排孩子的生活之餘,很努力地充實自己。

「我有機會一定出去外面走走看看,絕對不讓自己的生活枯燥乏味。」

對了,她還曾經這麼說。

我還記得某一次她在工作時,一旁陪她的老公看她看得出神。也是,我看著她閃耀光芒,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的模樣,也覺得超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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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個懂得適時示弱的女人。

「這我真的不行。」

每次看她張大眼睛跟老公求救的樣子,就覺得這招一定要放入口袋收藏,妳不給男人機會當英雄,他很快就自願當狗熊了。

4. 一個懂得給對方空間的女人。

「我才不想管東管西,我自己忙得都沒時間了,還管他的行事曆。」

真的,我曾經看過一個老公,每天準時下班回家,後來居然被老婆無意間發現,他都溜班去找小三。百密必有一疏,真要偷,妳有辦法防嗎?

5. 一個想法積極正向的女人。

「這樣也不錯,剛好我可以⋯⋯」「還好我神經大條,無所謂⋯⋯」

「我腦袋沒辦法裝這麼多東西,老早就忘了⋯⋯」

她當老婆是否也這樣我是不知道,但當朋友真的是讓人輕鬆自在。

究竟她是幸福,所以一副得人疼的模樣,還是得人疼,所以得到幸福?以現狀而言,已經是不可考的蛋生雞、雞生蛋的問題,但至少,她真的值得。

雖然「得到」,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但「值得」,我們一定都做得到。

 

《律師娘》在婚姻裡不是弱者!學做五種女人會更幸福

三采文化】原文出處【《為幸福,再勇敢一次:好命女人的40個婚姻必修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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