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柴烈火愛易滅,夫妻如同伴愛更久
牽手同行:同伴愛
有時候你會發現,有一種感情狀況是你跟他一直認識,然後有一天才驀然驚覺:唷,你愛他!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不少電影跟故事在講的就是這個狀況,你發現最後最後最後陪伴自己的那個人,其實才是真正愛你的,也是你真正愛的人,只是在某個階段你看不出來而已。
這樣的愛情是從長期的情誼延伸而來的,像親人一樣,代表兩人之間的感情已經逐漸脫離了激情的範圍,變成「伴侶」。而這樣的氛圍和關係,稱為同伴愛(Storge),是愛情三原色的第二種。Storge 這個字源於希臘,原意是指手足之間或玩伴之間,隨著時間發展,逐步開展的親愛之情,像朋友關係、伴侶關係……多是這種以互相陪伴為主,而不是以肉體的情感為主。
但在台灣,很多人要嘛擔心友情沒辦法變成愛情,要不然就是擔心愛情會變成平淡無味的友情,或是親情。最常見的愛情煩惱之一就是:「我跟他在一起已經像親情了,該怎麼辦?」、「如果在一起已經沒愛情了?」但是親情有什麼不好?如果我們假定那種親情是「好的親情」,是親人之間有來往的那種,有什麼不好呢?淡淡的,像一杯開水,沒有什麼特別的滋味,但能解你的渴。
不知道為什麼,大家對於「變成親情」這件事情,好像就覺得是「我跟他沒有什麼了」,好像是個該氣絕的東西……但人與人到了最高境界,就是這種狀態啊!
你說:「原來就這樣?那我不要。」那麼,你期待的愛情是什麼?每天很high很high很high、跟嗑藥一樣?那樣是活不過幾歲的。那是短暫現象,有些甚至對身體有害的。所以,同伴愛其實是人類的一個Blessing,有一個人一直這樣跟你在一起,你覺得每天生活得舒服自在,這才是重要的。如果你想要每天活在那種很high的狀態,是緣木求魚。
同伴愛的夫妻要是誇張一點,在古代,結婚前甚至可能沒見過面,經常是到新婚之夜才認識對方。他們的情感其實很難建構在肉體之上—根本沒見過面,對方是好是壞簡直跟買樂透一樣,當然談不上一定要帥哥美女這種要求。屬於這種關係的人,對於明白示愛、說出「我愛你」多半覺得很彆扭。要共度一生,他們的感情基礎多半來自家庭分工、彼此支持與互相陪伴,心中沒有理想的外型條件,也不會有意識地「選擇」伴侶。這種溫水式的感情其實稱不上好或不好,端看情感中的雙方是否能接受這種經年累月累積的「星星之火」,而不是「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的模式。
【三采文化】原文出處【學著,好好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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