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世界上,最愛你的是媽媽
作者\呂秋遠律師 媽媽經授權文章
呂秋遠律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東吳大學助理教授,News98九八法律事務所節目主持人,2008年8月創辦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爸爸媽媽要分開了,你知道嗎?」我問這個孩子,他現在是小學四年級。
「我知道。」他看起來有超齡的成熟,哥哥就在旁邊,也才高一。
「那你為什麼不聽話,剛剛還跟哥哥打架?」我問。
「沒有打架,我只是踢他而已。」他兀自強辯。
「你很不聽話,這樣媽媽會難過。」我說,「哥哥也會傷心。」
他沈默不語,然後脫口而出,「我就不喜歡唸書啊!」
「為什麼不喜歡唸書?」我問。
「看不懂字。」他簡短的說。
「所以我都會要求他,每天都念一篇故事給我聽。」
媽媽補充說,「但是他最近可能知道爸爸放棄監護權,而且要我們搬出去,變得很焦慮。」
「小朋友」,我看著他的眼睛,
「不喜歡唸書沒關係,但是要當一個有用的人。你知道什麼是有用的人嗎?」
「不知道。可是我不喜歡媽媽說,會唸書才是有用的人。」他說。
「有用的人,意思就是說,要做好事,對自己負責任,有能力的時候要幫助別人。這跟唸書一點關係也沒有。」我說。
辦公室正在裝潢,木工看了我一眼,我順口說,「就像是旁邊的木工叔叔,他就是個有用的人,因為他靠自己的本事過生活,照顧自己的家人,還有幫助這個社會。」
「所以我不用唸書也可以當有用的人嗎?」他問。「當然可以。但是你要認識字,多學習。如果不喜歡唸書,至少要有基本的能力,然後找出自己喜歡什麼。
「我問你,你喜歡什麼?」「我喜歡樂高玩具。」他說。
「那這樣好不好?我們來打勾勾,三個月,你不可以跟媽媽頂嘴,要聽媽媽與哥哥的話,如果都做到,那你就任選一套樂高玩具,叔叔出錢。
可是如果媽媽或哥哥跟我告狀,有一次就往後延遲三個月,滿三次我就會要你到辦公室來寫功課。」
我靈機一動,突然跟他做這樣的協議。他猶豫了一下,然後把手伸出來,跟我打勾勾。「很貴的也可以嗎?」
「當然可以。」我乾脆的說,「但是你要像個男人一樣,按照承諾來走。」
「可是媽媽如果心情不好亂罵人,我也要聽話嗎?」他問。
「她如果亂罵人,一定是因為心情不好。媽媽很辛苦,要帶你們兩個兄弟。所以你要體諒她。先讓她罵完,你不可以頂嘴,罵完以後你再打電話給我。」
我拿了名片給他,「這世界上,媽媽是最愛你的人。還有,不可以跟哥哥吵架,像叔叔現在都沒有哥哥可以吵架,我很想念他。」
「那如果三個月通過考驗,我可以要別的獎品嗎?」他天真的問。
「當然可以。律師說話算話,媽媽與哥哥都是證人。」我說。
「但是,你要是再惹媽媽生氣,我就會叫你來辦公室罰站,知道嗎?」
我給了這個小朋友一個大大的擁抱。他點點頭。
他不知道的是,媽媽其實已經進入癌症第三期,正在治療中。而這個媽媽,忍住淚水。
【呂秋遠律師】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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