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婚姻真心話 » 夫妻大哉問 » 承諾要愛一個人六十年,容易嗎?我們都要學會「與自己廝守」

承諾要愛一個人六十年,容易嗎?我們都要學會「與自己廝守」

愛情,婚姻,單身

FavoriteLoading收藏文章

作者\張小嫻

跟自己廝守

以前的婚姻比較長久,沒有那麼多人離婚,會不會是因為以前的人壽命比較短?所謂一世夫妻,也許只是三十年到四十年的夫妻。一生一世的期限,很快就到了。即使對伴侶不滿意,也會忍耐一下,三十年,一下子就過去了。到了五十歲,縱使對這段婚姻有諸多不滿,想到自己已經差不多油盡燈枯,也會忍下去。

今天醫學昌明,一個人活到八、九十歲也不出奇。所謂一世夫妻,不再是三、四十年,而是五、六十年。是五、六十年呢,怎甘心忍受下去?人到了五十歲,還是年輕得很。五十歲的男人和女人還可以去尋找愛情,他們還有三、四十年的人生。既然如此,不如了結一段不如意的婚姻,從頭來過。

我們的上一代,到了五十歲,怎會想到還可以從頭來過?

我們這一代,畢竟比較幸福。然而,我們也有我們的悲哀。以前所謂長相廝守,頂多是三、四十年,如今的長相廝守,說的是五、六十年。一個承諾要守五、六十年,愛一個人要愛五、六十年,誰敢保證自己做得到?

今天的長相廝守,只是盡力而為而已。最安全和最合時宜的方式,還是跟自己廝守。

鞠躬離場,微笑道別

凡事做到得體,似乎是最難的。得體就是要大家都開心。要自己開心並不難,要別人也開心,卻一點也不容易。委屈自己來成全別人,這太偉大了。占盡別人便宜,這又太過分。他開心,你也開心,這才得體。

拒絕別人的時候,如何拒絕得十分得體,也是學問。朋友要你幫忙,你不想幫這個忙,但是一口拒絕他,他會覺得你太不夠朋友。你煞費思量,想出一些很得體的理由來拒絕他。他雖然被你拒絕了,卻仍然喜歡你。

對著你不喜歡的人,你特別要得體一點。尖酸刻薄,不錯,是可以讓你一泄心頭之憤,但是你個人的層次立刻就降低了。你愈不把他當一回事,他反而愈難受。

下臺的時候,更要得體一些。下臺不是問題,下臺之後含血噴人,就很難看了。這種人的教養一定很有限。

在情場上,更要儘量得體。你喜歡別人,別人不喜歡你,不要死纏爛打,也不用罵他沒眼光,鞠躬離場,微笑道別。走得那麼得體,他將來一定會想念你。你愛的人變了心,你為自己爭回一口氣的唯一方法,就是跟他合作,立刻離開他,千萬別讓他看到你吐血。所謂得體,就是有許多話不必說盡,有許多事不必做盡。

愛情,婚姻,單身

▲後來我學會了愛自己

皇冠出版】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後來我學會了愛自己

推薦閱讀
人生中什麼事都可以將就,唯獨「婚姻」不可以!
黃嘉千「怕爭吵乾脆不溝通」?說開反而比較好,婚姻裡累積怒氣更糟!

關於作者與本篇文章

專欄作家

想投稿想分享,媽媽經專欄作家換你當!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