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國保,小心配偶最高遭罰1萬5千元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滿25歲到65歲之間,沒參加勞、農、軍、公教保的人,則為國保的納保對象,必須繳納國保費。當保費逾期未繳則會依郵局一年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若經催繳後仍未繳,針對有配偶的人,依欠費時間,會處以其配偶3,000元~15,000元罰鍰。 [color-1]Q:配偶一定會被罰嗎?[/color-1] … [看詳細內文]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超過10年沒補繳的,之前繳的都不列入年資(也就是白繳的)如果現在開始繳也可以,只是以後年資比較短,以30年算~如果都有按時繳費30年後滿可以領7000多,如果只是繳10年的人以後只能領2000多(也是打去問的)沒有強制,但另一半收入超過的人可能就必須要留意,不放心可以打去問看看喔!
也就是另一半年薪超過資格的,就要幫另一半沒收入補繳,若是低收的人就不用。
不繳只是老了沒錢領。(打去問回覆是這樣)
他講到重點了,”不會對其本人處罰”後面只是沒寫不會對配偶罰款,我打去問他們回應是:如果妳是家庭主婦,妳老公收入不錯,但沒幫妳加保他就必須受罰,除非妳們是低收入戶,要去戶籍地申請,如果資格通過,政府還會幫妳補助減免
年金繳給國家,善盡了保管之責了嗎?自己每月存,自行投資報酬比國家幫忙操盤好,不是嗎?
這種強迫性,很不好的政策
國民年金繳得比工作更多...每年還一直漲
Rain Liu
??????
國民保險應該改成國民強盜險,就是政府可以光明正大地搶 沒有收入來源的人!
腦殘嗎?政府對媽媽們的生育補助都做得不夠完善了,還一直逼沒工作在家帶小孩的媽媽繳?媽媽在家帶小孩就不算工作嗎?一直鼓勵生育卻沒有相對補助,還一直催繳!這東西用膝蓋想都知道領不到
既然都沒工作了那裡來多餘的錢繳那些,,真搞不懂
吃人夠夠。生活都快三餐不飽了。那來錢繳。還要罰款。為何不去抓企業逃稅。
這個說法有求證過嗎?我打電話問過勞保局並不是這樣講的啊
李小純
配偶有陣子未工作(無勞保,國民年金未繳,事後反回職場參加勞保,這樣也要罰嗎?
因本來就有打算回職場工作,國年金才沒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