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國保,小心配偶最高遭罰1萬5千元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滿25歲到65歲之間,沒參加勞、農、軍、公教保的人,則為國保的納保對象,必須繳納國保費。當保費逾期未繳則會依郵局一年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若經催繳後仍未繳,針對有配偶的人,依欠費時間,會處以其配偶3,000元~15,000元罰鍰。 [color-1]Q:配偶一定會被罰嗎?[/color-1] … [看詳細內文]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幹拎娘?扒毛勒⋯生活就在過不了了我請問要怎麼繳?媽的⋯⋯變相的硬要從人民身上拿錢出來讓你們狗政府運用。王八蛋
各位媽媽們~如果真的不想繳,但長期還不能確定回去工作,要顧小孩的,可以先去戶籍所在地申請所得未達一定標準(保費減免)看看喔~
至少先申請看看能否把每月保費降低,真的有需要的一天,要清償時才不會太驚人~雖然這政策真的很不好,但至少我們先降低自己的損失?
http://www.bli.gov.tw/sub.aspx?a=ctpkTodz%2BDo%3D%20
關配偶啥事?有夠雖
大家一起吃土吧!有工作繳勞保也領不到,沒工作也要繳國民年金而且保費還一直漲,這錢到底繳去哪肥了哪位官員!
沒有罰錢這回事
大家生活已經很辛苦了,為何還要弄個所謂國民年金給大家負擔與麻煩呢?不是說不強制嗎?那為何又有滯納金?需要的人就去所屬單位加入,不需要的也就不要再寄繳費單和滯納金單來了!實在是浪費公帑~如果是第六類的,公所健保再加國民年金的每月也要一千多元,就在難過日子了,還在那寄催繳單的,真是夠了~
拜託腦殘官員、政府,廢了這條政策好嗎?是嫌台灣自殺的人還不夠多嗎?是想逼大家都去死嗎?沒工作沒錢哪裡來的錢繳國民年金,是要去搶銀行??????
那請問24歲就離開台灣嫁人了還需要繳嗎@@?
沒工作怎麼繳?另一半有工作兩個人都不夠用了⋯繳那個能幹嘛?
還不都入蔡蟲的口袋?!
為什麼台灣不能罷免出事都躲在後面不管事只A錢的蔡蟲??????
官員座車全部換新,課稅又課那麼重又要民眾繳年金然後再拿農民的錢去金援外交!
既然都沒工作了那裡來多餘的錢繳那些,,真搞不懂
吃人夠夠。生活都快三餐不飽了。那來錢繳。還要罰款。為何不去抓企業逃稅。
這個說法有求證過嗎?我打電話問過勞保局並不是這樣講的啊
李小純
配偶有陣子未工作(無勞保,國民年金未繳,事後反回職場參加勞保,這樣也要罰嗎?
因本來就有打算回職場工作,國年金才沒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