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國保,小心配偶最高遭罰1萬5千元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滿25歲到65歲之間,沒參加勞、農、軍、公教保的人,則為國保的納保對象,必須繳納國保費。當保費逾期未繳則會依郵局一年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若經催繳後仍未繳,針對有配偶的人,依欠費時間,會處以其配偶3,000元~15,000元罰鍰。 [color-1]Q:配偶一定會被罰嗎?[/color-1] …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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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都快過不下去了,還繳這個
許竣翔爸爸,你看ㄧ下。
生活都成問題了那有錢繳
如果只是幾年的全職媽媽,之後還要回歸職場,那繳了那幾年國民年金不就白繳的?勞退跟國民年金不是只能擇1
原本超討厭國民年金保險的說,沒有上班還要我繳錢喔!?不過打電話去勞保局,進一步追問說保障的部份?他說如果死掉有9萬可以辦喪事,如果是一級殘廢一個月可領4500。雖然保障蠻差的,但是保費超低,一期才205。就覺得如果突然死掉還是有賺啊!就當作給別人作善事好了。但如果不繳年金的話,就沒有這個保障了。我覺得勞保局接話小姐很不會推銷,他都講到讓我媽覺得不用繳沒關係。我覺得只要講到保障大部分人都會願意繳的。因為聽起來是有賺啊! 不過如果不上班都不繳年金,死掉又沒9萬真的很可憐。我覺得國民年金應該是德政啦!! 全民性保險可以讓更多人有最低的保障。
真的很爛
程皓
馬的爛政策
搶錢一樣
我就是不繳 也沒錢繳 抓我去關啊!生活就快過不下去了繳什麼鬼
保險公司的保險都可以選擇要不要繳納了,為什麼國民年金非繳納不行?何況這還是有高破產風險的保險!
既然都沒工作了那裡來多餘的錢繳那些,,真搞不懂
吃人夠夠。生活都快三餐不飽了。那來錢繳。還要罰款。為何不去抓企業逃稅。
這個說法有求證過嗎?我打電話問過勞保局並不是這樣講的啊
李小純
配偶有陣子未工作(無勞保,國民年金未繳,事後反回職場參加勞保,這樣也要罰嗎?
因本來就有打算回職場工作,國年金才沒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