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國保,小心配偶最高遭罰1萬5千元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滿25歲到65歲之間,沒參加勞、農、軍、公教保的人,則為國保的納保對象,必須繳納國保費。當保費逾期未繳則會依郵局一年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若經催繳後仍未繳,針對有配偶的人,依欠費時間,會處以其配偶3,000元~15,000元罰鍰。 [color-1]Q:配偶一定會被罰嗎?[/color-1] …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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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沒錢 不繳 你能拿我怎樣 爽
都要吃土了,到底哪來錢繳
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竟然還限定小孩幾年以後出生才能請領真的很無言⋯☹️每個月已經有夠拮据了還得硬擠出錢來繳給政府,也沒個完善政策給人民或我們這些育兒的媽咪一些實質的保障!
就在家帶小孩是要怎麼繳
失業稅判定
沒收入就已經很辛苦了
還得繳錢給政府?
有錢人的欠稅不去認真想辦法收,一天到晚拿這罰則來恐嚇辛苦人??
只要有錢在政府那.他就會找理由晚給少給..然後自己還亂花錢不手軟..
看現在的年金改革跟到處亂花錢就知道了...
到時候還把你說成既得利益者.拒絕為了下一代改革咧
已詢問勞保局,不會罰款至配偶。只差在於本身以後申請給付會有折扣或無法申請的問題。有問題可以直接打去勞保局詢問
死要用這種方式對人民扒皮
是不知道已經沒收入了嗎?
死要錢 TMD
扯
既然都沒工作了那裡來多餘的錢繳那些,,真搞不懂
吃人夠夠。生活都快三餐不飽了。那來錢繳。還要罰款。為何不去抓企業逃稅。
這個說法有求證過嗎?我打電話問過勞保局並不是這樣講的啊
李小純
配偶有陣子未工作(無勞保,國民年金未繳,事後反回職場參加勞保,這樣也要罰嗎?
因本來就有打算回職場工作,國年金才沒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