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國保,小心配偶最高遭罰1萬5千元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滿25歲到65歲之間,沒參加勞、農、軍、公教保的人,則為國保的納保對象,必須繳納國保費。當保費逾期未繳則會依郵局一年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若經催繳後仍未繳,針對有配偶的人,依欠費時間,會處以其配偶3,000元~15,000元罰鍰。 [color-1]Q:配偶一定會被罰嗎?[/color-1] … [看詳細內文]
我要回應
我要留言
生活中的開銷都不夠用了 還繳什麼 就算要罰要錢沒有也要命只剩一條看要不要
Steady He
假低收入戶欠銀行錢不還,有工作卻沒扣繳單,騙台北市政府15年,領近幾百萬補助,沒勞保,國保政府幫她繳,再18年65歲,又可以領外面自己保的保險,很高招,不是我們學得來的!她和小孩的生活不是現在我們窮苦人過得了,我們得跟生活開支計較,政府哪懂!拿繳稅的錢,去補助多少的假低收,再來剝我們的皮!
經查證的確有連帶罰則的條文,非常抱歉。
條文內提到正當理由範圍內免責的部份,可以查看是否符合
如果是單親媽媽 沒工作了
連小孩都快養不起了
也要催繳嗎?
政府死要錢是吧
Sunny Lin注意一下
這年頭誰能保證活到65歲以上,而且20幾歲開始繳到65歲才能開始領,你他媽的浪費錢繳了3~40年的年金,結果好不容易65歲了,一個月卻只有3~4000的補助是要衝殺小,再衰小一點66歲就掛了,你他媽的是在繳心酸的啊…詐騙的生意誰不會,垃圾政府,繳給狗立委花的嗎?白癡才會去繳這什麼垃圾年金
周惟炘
夠智障的 討不到錢還要連坐罰 既然不能合併勞保 也沒用到為啥要繳?
到65歲也拿不到啊,現在越來越少,拿現在人民繳的錢去補現在的老人,以後年輕人更少了哪來的錢,都用補來補去的,這是好政策??????
既然都沒工作了那裡來多餘的錢繳那些,,真搞不懂
吃人夠夠。生活都快三餐不飽了。那來錢繳。還要罰款。為何不去抓企業逃稅。
這個說法有求證過嗎?我打電話問過勞保局並不是這樣講的啊
李小純
配偶有陣子未工作(無勞保,國民年金未繳,事後反回職場參加勞保,這樣也要罰嗎?
因本來就有打算回職場工作,國年金才沒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