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國保,小心配偶最高遭罰1萬5千元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滿25歲到65歲之間,沒參加勞、農、軍、公教保的人,則為國保的納保對象,必須繳納國保費。當保費逾期未繳則會依郵局一年定存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若經催繳後仍未繳,針對有配偶的人,依欠費時間,會處以其配偶3,000元~15,000元罰鍰。 [color-1]Q:配偶一定會被罰嗎?[/color-1] …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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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了欠費又會來一張積欠的利息費用~無言啊~
你他媽的…我都快掛了,哪有閒錢繳這些…多虧政府訂定的基本工資美名…一大堆雇主照這走又不違法,薪資永遠趕不上物價波動及健保、勞保調漲~現在錢都要花在刀口上,政府沒幫到什麼忙,倒是搶錢第一名…這是在變相鼓勵離婚嗎?!???????
為什麼要逼繳國民年金?到底係未啥~
政府是不是死愛錢!??
屁啦,我老婆也欠了好幾次的國民年金我也沒被罰錢,完全是恐嚇用的,也寄了好幾次的催繳單,沒事。現在繳愈多領愈少,都要破產了,繳屁啊,我寧願自己投資股票。
低薪世代、年軽人不婚不生、政府應檢討、而非挖東牆補西牆、制度真會逼死人⋯⋯
能維持基本生活就不錯了,那有多餘的錢存年金。
賴東龍誇張!沒繳要被罰錢
啥咪
既然都沒工作了那裡來多餘的錢繳那些,,真搞不懂
吃人夠夠。生活都快三餐不飽了。那來錢繳。還要罰款。為何不去抓企業逃稅。
這個說法有求證過嗎?我打電話問過勞保局並不是這樣講的啊
李小純
配偶有陣子未工作(無勞保,國民年金未繳,事後反回職場參加勞保,這樣也要罰嗎?
因本來就有打算回職場工作,國年金才沒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