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沒那麼容易?10個離婚理由,連法官都不同意!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作者\呂秋遠律師 呂秋遠律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東吳大學助理教授,News98九八法律事務所節目主持人,2008年8月創辦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基本上,在每天都是十點以後才能下班的離婚經驗中,有許多讓我翻白眼翻到北冰洋的理由。如果是這些藉口,請不要找我處理,因為無能為力。說實在話,看到對造的理由是這些…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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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都講一樣的????
不要離婚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結婚,結案。
如果真的有這10個理由,拜託法官趕快判離婚吧!
離開渣男人人有責啊
七 、愛花錢
通常會以這種理由提告,都是每個月給老婆五千元,然後說老婆愛花錢,甚至逼迫對方提出明細表與發票對帳。
五千元?五千元能在台灣養活一家三口,我也是醉了。
?變心的男人什麼鬼話都說得出來…
曾博玲 這個超好笑的
怎麼看起來好像一面在批評男生?
離婚沒這麼難
只要雙方協議離婚
呂秋遠律師講話很有魄力,當初我姐請他爭兒子的監護權,他講的話讓我姐心安,不再害怕失去兒子,當然最後也贏了兒子,他是很棒的律師!
陳俊銘
中肯..不愛了才是關鍵..愛的時候就算在難看都覺得可愛。不愛了光打嗝就被厭棄
大家都在討論
你們的篇章只是搞笑,並不能用於很多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