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沒那麼容易?10個離婚理由,連法官都不同意!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作者\呂秋遠律師 呂秋遠律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東吳大學助理教授,News98九八法律事務所節目主持人,2008年8月創辦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基本上,在每天都是十點以後才能下班的離婚經驗中,有許多讓我翻白眼翻到北冰洋的理由。如果是這些藉口,請不要找我處理,因為無能為力。說實在話,看到對造的理由是這些…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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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得很好?
很精闢的解析,很幽默的詮釋??
妳要不要改名叫許孝順
看到這句。。。我笑翻了!!!
同意:「你怎麼不住你岳父家,每天陪她老爸摸八圈,只准輸不准贏打三千底?」
那麼!?請問該用什麼理由(叫正當)談離婚
太中肯
證明了離婚真的沒有很難
對,就是這樣
我現在就是在第六個
他們都說我有病
但他如果沒故意不帶電話不接電話不回家故意讓我找不到
我不會變成這樣疑心
真的是很想按讚+++++
只能說…
現代人要離婚真的沒有律師講的那麼難
反而…
現代人要一生在一起才是真的難啊
你(妳)以為你(妳)生在嘉慶年間嗎!
其實也不用生在嘉慶年間,應該說妳(你)以為是民國50、60年以前嗎?
大家都在討論
你們的篇章只是搞笑,並不能用於很多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