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沒那麼容易?10個離婚理由,連法官都不同意! - 留言討論區
文章摘錄:
作者\呂秋遠律師 呂秋遠律師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東吳大學助理教授,News98九八法律事務所節目主持人,2008年8月創辦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基本上,在每天都是十點以後才能下班的離婚經驗中,有許多讓我翻白眼翻到北冰洋的理由。如果是這些藉口,請不要找我處理,因為無能為力。說實在話,看到對造的理由是這些… [看詳細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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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 沒規劃好吧~或是溝通
太好笑了⋯⋯
藉口可以有很多,但不一定會成功。
結婚,只要一個理由。
離婚,須要很多證據。
笑死..
還有不工作不帶小孩愛花錢要離婚這是婆婆說的
如果遇到願意跟你離婚的還好
最怕是那種明明就已經不愛了
還不放你走還假裝很愛你
明明就已經喜歡別的女人了還不承認
還說是老婆胡思亂想
這種男人就是見不得人家好
自己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
就是要把她毀了的~恐怖的老公
有些男人“很賤”
他娶的女人不一定是他愛的人
是因為有人在追求
如果他追到了那個女的他就贏了!
其實跟本就不愛她
那個老公對老婆好也只是在跟“某人”比看誰對老婆比較好(老公的紅粉知己是個有“夫”之婦)懂嗎?
“紅粉知己”會跟妳的男人抱怨「她老公的事」
知道老婆不喜歡老公說哪個女人漂亮
老公乾脆以後都講「相反話」
老公說:『專櫃小姐都很醜』
其實內心是覺得“她們比老婆漂亮”
省得又要跟老婆吵架
有這種藉口還是離一離好了!
大家都在討論
你們的篇章只是搞笑,並不能用於很多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