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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TV/社區裡的「十大惡夢」怎麼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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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好房網TV熱門直播節目《律師娘當家》28日節目中,解析公寓大廈相關法律知識,與一般常見問題,由律師娘林靜如主持、可道律師事務所律師黃韋儒剖析。

6、Q:住戶不繳管理費怎辦,可否斷水斷電?

黃律師:可用存證信函戶或法院催促繳納,若仍不繳可強制執行財產,第一次強制執行過了仍不繳,達到房屋總價的1%,管委會可要求3個月內繳納,否則可要求搬遷。管委會若斷水電,可能涉及到刑罰強制罪。

7、Q:管委會可以仲裁社區糾紛嗎?

黃律師:管委會典型是「有責任沒權利」,只能做第三方協調,不能仲裁,住戶若有紛爭可去地方調解委員會,且調解筆錄具強制執行效果。

8、Q:管委會是否可自行調漲管理費?

黃律師:管理費制定按照區權人會議或規約內容,除非規約授權管委會,但一般社區很少會授權管委會這樣的權力。

▼社區往往動輒幾百人一同居住,經常會發生鄰居間的糾紛。(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9、Q:公寓頂樓頂樓戶因被法拍無人居住,社區想在頂樓架基地台,怎麼辦?

黃律師: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沒有排除因法拍無人居住的狀況,因此還是必須要有頂樓所有權人同意才能架設。若因住戶沒住進來,未取得他同意,而架設基地台,未來若他再入住,對他權益的損害是很大的。

10、Q:鄰居放鞋、鞋櫃影響住戶進出,怎麼辦?

黃律師:社區主委可委婉向住戶勸告,若住戶仍繼續放置,那麼因為鞋櫃放在走廊會阻礙安全逃生,可向主管機關檢舉,罰金4至20萬元。若住戶仍無動於衷,可持續錄影舉證向主管機關檢舉,或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強制驅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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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授權轉載 原文出處【社區裡的「十大惡夢」怎麼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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