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娘悄悄話:媳婦有公婆財產繼承權嗎?
作者\律師娘
律師娘林靜如,廣播節目主持人,經營「律師娘講悄悄話」、「娘子軍創業共學團」等粉絲團,成立娘子軍行銷,幫助女性尋找自我。
「什麼!媳婦不能繼承公婆的財產,那我不是白白服侍了我公婆十幾年?」這是前一陣子我們遇到的一位法律諮詢民眾所提出的有趣問題,今天家事小學堂的第一堂課就要來告訴大家
「誰有繼承權?」參照民法第1138條以下的規定,繼承權是有順位的喔!

第一順位:子女(子女都已不在的話就是孫子女優先)+配偶平均分配,也就是假設有三個小孩,就是太太跟小孩各1/4,如果配偶已經死亡,就不納入計算囉!
第二順位:父母共1/2+配偶1/2
如果沒有子女或子女都拋棄繼承,第二順位就是亡者的父母囉!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共1/2+配偶1/2
如果連父母也不在了,就由配偶先拿1/2,兄弟姊妹共分1/2
第四順位:祖父母1/3+配偶2/3
看到這裡,你或許會懷疑,有可能會用到那麼後面的順位嗎?
其實繼承的最後順位最常被用到的反而是繼承債務而不是繼承財產,當前順位的人拋棄繼承債務,後順位的人就會繼承到債務,這時候就出現了要不要拋棄繼承的問題。
編編整理:
Q:如果沒有配偶亦無子女的遺產繼承順序是?
律師娘講悄悄話:一樣哦!
Q:公婆已沒兒女,孫子了,媳婦到底能不能繼承呢?
律師娘講悄悄話:媳婦不能繼承公婆的財產
Q:配偶不能單獨繼承是不是?
律師娘講悄悄話:如果所有順位都沒人就可以
Q:如果用遺囑呢?媳婦應該就有繼承權了吧?
律師娘講悄悄話:可以
【律師娘講悄悄話】授權轉載
1 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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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長輩都是甘願財產留給兒子去敗光光,也不願分點給女兒守著
重新討論一下
身邊的都是女兒回家顧長輩,然後財產都給兒子敗光光的?
我遇過的是,女兒在父母年邁生病時,爭著說自己是潑出去的水,實際上卻是手裡死握著父母的存摺,我們看都看不到
那有事跟兒子說吧!
李維娟
台灣傳統家庭制度,總拿著[文化,傳統,習俗]當令箭,從未真心想跟著時代進步而做改革。造成一直以來都是遊走在法律之外 & 曾幾何時把國家律法當回事!?
無論是兩性平等,婚姻平權,後代姓氏&歸屬,財產分配……不都是跳脫法律的平等原則 & 在檯面下玩古代男尊女卑;重男輕女那套潛規則!
Chào bạn, mình tương tác nhé 00:07:05 AM 06-05-2020, hãy truy cập #bot247 để làm giống mình nè ?
那有事就別來找女兒丫
寧可當永遠的女兒
不要當人家的媳婦


您好:請問公公去世小姑有簽放棄繼承,後小姑也過世了。婆婆共有4兒1女,今日婆婆過世了,是採4兒均分的順位繼承吧?小姑的孩子有繼承的權利嗎?